黃浦區(qū)市政管理委員會外灘花墻維修改造照明工程競爭性談判公告
發(fā)布時間:2012-09-24 聯系人: 金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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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相關規(guī)定,上海欣聲招標服務中心有限公司受上海市黃浦區(qū)市政管理委員會委托,對本項目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采購,請對本采購信息有意向的供應商按照以下要求提供響應資料: 一、項目概況: 項目編號:HPZFCG12-10189 項目名稱:外灘花墻維修改造照明工程項目 項目內容:照明工程 財政預算:176.8萬元 本項目的服務要求詳見附件(外灘花墻維修改造照明工程項目談判文件),僅作為供應商編制響應資料和參加談判的參考。通過談判,最終確定符合采購需求的技術指標及相關要求。 二、供應商資格條件: 合格的供應商除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條件外還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具有獨立企業(yè)法人資格,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中具備相應的經營范圍; 2、具有良好的信譽和從事過相關項目的經驗; 3、在本市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4、必須是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yè)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必須提供資質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供應商應提供本次采購設備的原廠授權書或銷售經銷商的原廠授權文件; 6、根據《上海市政府采購供應商信息庫及誠信檔案管理暫行辦法》已進行登記。未在上海政府采購網(網址:www.zfcg.sh.gov.cn)登記的供應商,須到上海政府采購網按規(guī)定完成登記手續(xù); 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8、項目概況咨詢及圖紙領取地點:金陵東路2號31樓會議室 聯系人:萬家琛 聯系方式:63238087 三、供應商所需提供資料: 對上述采購信息有意向的供應商,請于2012年9月28日(星期四)上午10:00前向黃浦區(qū)政府采購中心(四川中路49號604室)提供報價文件,報價文件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法人代表授權書; 2、項目清單報價(含總價、各子目綜合單價、措施費等(匯總報價置于報價文件首頁,并加蓋公章) 3、項目施工技術方案、安全文明措施、組織機構、項目經理、同類業(yè)績等 4、響應單位資格文件: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復印件;資質證書復印件;項目經理相關證件; 6、授權代表個人身份證復印件; 7、效果圖及施工深化圖紙; 8、響應單位理應加以說明或表述的其它內容。 9、本項目不需要交納保證金。 注:所有文件必須一式三份(密封,一正二副),裝訂成冊,并蓋單位公章方為有效文件; 如報價響應文件對上述內容有缺漏或包含虛假信息,將視為無效報價文件。 四、談判安排: 1、本項目不舉行公開開標儀式。如果提交響應資料并符合資格的供應商多于三家的,將根據談判小組依照規(guī)定確定三家或三家以上的談判名單,通過電話方式通知其參加談判;三家及以下的,通知所有提交響應資料的供應商參加談判。未收到電話通知的供應商不再參加本次項目的談判。 2、本次談判將根據談判小組的安排和要求進行。參加談判的供應商需事先做好時間安排和談判準備,根據通知的安排,攜帶有關談判資料準時參加談判。談判結束后,供應商應根據談判中確定的內容和時間進行一次最終報價。 五、評審: 所有談判和最終報價結束后,由談判小組打開密封的報價文件,對所有報價文件進行評審,按附件中的評審辦法確定成交供應商。 六、采購結果: 采購結果將通過上海政府采購網及黃浦區(qū)政府采購網發(fā)布采購結果公告,告知所有參加本次采購活動的供應商。 付款方式:經用戶單位驗收合格后,按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規(guī)定的付款方式支付。
采購代理單位:上海欣聲招標服務中心有限公司 聯系地址:上海市河南中路382弄1號706室 聯系電話:63214024-808 傳真: 63214024-820 聯系人:金華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
| 有效期至: | 2012-09-28 |
| 地點: | 上海-上海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