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日電子關(guān)于間接控股股東增持股份計劃實施完畢的公告
福建福日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關(guān)于間接控股股東增持股份計劃實施完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nèi)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nèi)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福建福日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2 日收到公司間接控股股東福建省電子信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信
息集團”)《關(guān)于增持股份計劃實施完畢的通知》,截至 2016 年 7 月 12 日,信息
集團通過上海證券交易系統(tǒng)累計增持本公司股份 108 萬股,本次增持計劃已實施
完畢,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體的基本情況
(一)增持主體名稱:信息集團及其全資子公司福建福日集團有限公司(以
下簡稱“福日集團”)
(二)信息集團、福日集團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數(shù)量、持股比例:本次增持前,
信息集團、福日集團分別持有公司股份 33,775,634 股、94,234,189 股,兩者合計
持有公司股份 128,009,823 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33.662%。
(三)增持計劃完成情況:信息集團 2016 年 1 月 12 日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
系統(tǒng)增持本公司股份 108 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0.284%。截止目前,已完成增
持 計 劃 。 具 體 內(nèi) 容 詳 見 公 司 2016 年 1 月 13 日 在 上 海 證 券 交 易 所 網(wǎng)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福日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關(guān)于公司間接控股股東
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編號:臨 2016-004)。
二、增持計劃主要內(nèi)容
信息集團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向本公司出具《關(guān)于增持福日電子股份的函》,
計劃從 2015 年 7 月 13 日起至未來 12 個月內(nèi)進行增持,累計增持比例不超過公
司總股份的 2%,最低增持股數(shù)不少于 100 萬股,并承諾在增持期間及法定期限
內(nèi)不減持本公司股票。
具體內(nèi)容詳見公司 2015 年 7 月 11 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wǎng)站(www.sse.com.cn)
披露的《福建福日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關(guān)于公司控股股東或間接控股股東增持公司
股份計劃的公告》(公告編號:臨 2015-044)。
三、本次增持計劃實施結(jié)果
本次增持前,信息集團、福日集團分別持有公司股份 33,775,634 股、94,234,189
股,兩者合計持有公司股份 128,009,823 股,占當時公司總股本(380,280,745)
的 33.662%。信息集團已于 2016 年 1 月 12 日增持公司股份 108 萬股。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4 日非公開發(fā)行股份 76,166,375 股,其中向信息集團發(fā)
行股份 8,821,387 股。截止 2016 年 7 月 12 日,信息集團、福日集團分別持有公
司股份 43,677,021 股、94,234,189 股,兩者合計持有公司股份 137,911,210 股,占
公司總股本(456,447,120)的 30.214%
四、信息集團本次增持行為符合《證券法》等法律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及上海證
券交易所業(yè)務規(guī)則等有關(guān)規(guī)定。
五、信息集團承諾,在增持后的法定期限內(nèi)不減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六、律師專項核查意見
福建閩天律師事務所于 2016 年 7 月 13 日就本次增持出具核查意見:
增持人具備實施本次增持股份的合法主體資格;本次增持屬于《上市公司收
購管理辦法》規(guī)定的可免于提出豁免申請而直接向證券交易所和登記結(jié)算機構(gòu)申
請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xù)的情形;截至本法律意見出具之日,本次增持已履行了
相關(guān)信息披露義務。增持人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符合《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上
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股份行為指引》等有關(guān)規(guī)定。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16 年 7 月 14 日
附件:
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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