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立克:2016年半年度投資者保護工作情況報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投資者保護工作情況報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體股東:
根據(jù)《深圳證監(jiān)局關于開展投資者保護“藍天行動”專項工作的通知》(深證局發(fā)
[2016]15 號)的規(guī)定,結合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可立
克”)《投資者關系管理制度》、《特定對象接待和推廣工作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委員會實施細則》、《董事會秘書工作規(guī)則》,在公司向深圳證監(jiān)局報備過的
《可立克“藍天行動”專項工作方案》的基礎上,我們對公司截止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
投資者保護工作情況進行了評價,在推進投資者保護工作方面,公司重點開展了如下工
作:
一、健全公司投資者關系相關制度,構建投資者關系管理體系
報告期內,公司全面梳理了關于投資者關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的相關制度,對制度的
不完善進行補全。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1 日召開了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修改了
《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制定了《年報信息披露重大差錯責任追究制度》、
《特定對象接待和推廣工作制度》、《投資者關系管理制度》等,使公司投資者保護相關
的制度體系更加完善和健全,保證公司在投資者關系管理運作過程中能夠有章可循。
二、嚴格按照監(jiān)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2016 年上半年,公司嚴格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
中小板上市公司規(guī)范運作指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的要求以及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等規(guī)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并保證所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
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保證所有投資者公平地獲取公司信息,報告期內通
過中國證監(jiān)會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共計對外發(fā)布定期報告、臨時公告等文件 130 余個。
為規(guī)范公司信息披露行為,公司于 2016 年 5 月成立了信息披露委員會,建立以公
司董事會秘書為首的信息披露工作小組,加強信息披露的內部控制,更加有效地提高了
公司信息披露的質量。
三、公司的分紅政策及分紅情況
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學、持續(xù)、穩(wěn)定的分紅決策,積極回報投資者,公司董事會綜
合公司盈利能力、未來發(fā)展前景及戰(zhàn)略規(guī)劃等因素,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召開第二屆董
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修改公司上市后三年利潤分配規(guī)劃的議案》,將
原公司上市后三年利潤分配規(guī)劃“公司每年以現(xiàn)金方式分配的利潤為當年實現(xiàn)的可供分
配利潤的 30%”修改為“在滿足公司章程關于現(xiàn)金分紅條件的要求的基礎上,公司每年
以現(xiàn)金方式分配的利潤不低于當年實現(xiàn)的可供分配利潤的 30%”。
同時,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關于 2015 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的議案》, 同意公司 2015
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為:以截至 2015 年 12 年 31 日的公司總股本 170,400,000 股為基數(shù),
每 10 股派息 1 元(含稅),擬合計派息 17,040,000 元(含稅);每 10 股轉增 15 股,擬
合計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 255,600,000 股。本次權益分派的股權登記日為 2016 年 6 月 7
日,除權除息日為 2016 年 6 月 8 日。以上利潤分配方案已實施完畢。
四、對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參與投資者關系管理的其他相關人員進行
培訓
2016 年 1 月 8 日,公司保薦代表人及持續(xù)督導專員對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
員等進行了培訓,培訓圍繞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yè)板規(guī)范運作及信息披露的相關規(guī)定
進行,旨在讓公司管理層對深圳證券交易所新修訂的中小企業(yè)板上市公司規(guī)范運作指引
有系統(tǒng)性的了解,幫助公司管理層按照新的規(guī)定完善公司的治理規(guī)范運作,并按照相關
規(guī)定恰當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保障投資者知情權。
2016 年 2 月 19 日,公司董事會秘書對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等進行了培
訓,解析信息披露規(guī)則,結合公司實際及相關事項的違規(guī)操作案例著重講解了公司發(fā)生
的交易、關聯(lián)交易、擔保等事項的審核權限及披露要點,督促公司進行規(guī)范管理和運作,
避免違規(guī)情形發(fā)生。
五、投資者關系活動
1、對于投資者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投資者關系互動平臺”和公司郵箱
向公司提出的問題,公司在符合信息披露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基礎上,積極回復、響應投
資者對公司提出的問詢,報告期內公司共計回復投資者互動易問題 70 余個。
2、報告期內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披露了 2015 年年度報告,并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下午 15:00-17:00 在深圳證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投資者關系管理平臺舉辦了可
立克 2015 年度網上業(yè)績說明會,出席本次年度業(yè)績說明會的人員為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肖鏗先生、財務總監(jiān)伍春霞女士、董事會秘書段軼群女士、獨立董事韋少輝先生、保薦
代表人梁戰(zhàn)果先生。說明會期間投資者提出的問題,與會人員均予以回復。
3、公司充分利用網絡載體,拓寬與投資者溝通的渠道。加強網站建設,利用移動
媒體的方便性與快捷性,通過微信、微博等新的傳播工具,對投資者發(fā)布合規(guī)的日常經
營管理信息及公司的產品、技術等信息。
總體而言,報告期內公司積極響應了《深圳證監(jiān)局關于開展投資者保護“藍天行
動”專項工作的通知》(深證局發(fā)[2016]15 號),切實執(zhí)行公司各項投資者保護政策。投
資者保護是項長期工作,公司將在不斷提升業(yè)績的基礎上,健全投資者回報長效機制,
堅持為股東創(chuàng)造長期價值。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8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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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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