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利來:關于控股股東減持股份的公告
好利來
好利來(中國)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控股股東減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
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好利來(中國)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2 日在證券日報、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wǎng)(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關
于控股股東及持股 5%以上的股東減持股份的預披露公告》公告編號:2017-051)。
公司于今日收到控股股東好利來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好利來控股”)出具
的《減持股份告知函》,好利來控股于 2017 年 9 月 15 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減持
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相關情況如下:
一、股份減持情況
1、股東減持股份情況
占總股
股東名稱 減持方式 減持期間 減持均價 減持股數(shù)
本比例
133.36
好利來控股有限公司 大宗交易 2017 年 9 月 15 日 58.00 元/股 2.00%
萬股
(說明:本公告披露股權比例精確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股權比例計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則列示,
如存在誤差均為四舍五入導致,下同)
2、控股股東本次減持前后持股情況
本次減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減持后持有股份
股東名稱 股份性質 占總股本 占總股本
股數(shù) 股數(shù)
比例 比例
合計持有 3,016.64
3,150 萬股 47.24% 45.24%
股份 萬股
其中:無限售 3,016.64
好利來控股有限公司 3,150 萬股 47.24% 45.24%
條件股份 萬股
有限售條件股
0股 0% 0股 0%
份
好利來
3、實際控制人通過好利來控股減持公司股票的情況
姓名 任職 持有好 本次減持前通過 本次減持 本次減持后通過好利
情況 利來控 好利來控股間接 股份情況 來控股間接持有
股的股 持有公司股份情 公司股份情況
份比例 況
減持 占其持
占總股 占總股
股份數(shù) 股份數(shù) 股總數(shù) 股數(shù)
本比例 本比例
比例
鄭倩齡 董事、 65.00% 2,047.5 30.71% 86.684 4.23% 1,960.816 29.41%
總經(jīng)理 萬股 萬股 萬股
黃舒婷 董事 35.00% 1,102.5 16.53% 46.676 1.66% 1,055.824 15.83%
萬股 萬股 萬股
注:鄭倩齡女士和黃舒婷女士為母女關系,同為公司實際控制人,黃舒婷女
士除通過好利來控股間接持有公司 1,102.5 萬股股份外,還通過 100%控制旭昇
亞洲投資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東)間接持有公司 1,750 萬股股份,本次
減持前黃舒婷女士合計持有公司 2,852.5 萬股股份,減持后合計持有公司
2,805.824 萬股股份。
二、承諾履行情況
上述股東在公司《首次公開發(fā)行股份招股說明書》及《首次公開發(fā)行股份上
市公告書》中做出的承諾具體內容如下:
(一)上市公告書中做出的承諾
1、本公司控股股東好利來控股及實際控制人鄭倩齡、黃舒婷承諾:自發(fā)行
人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
發(fā)行前其已直接或間接持有的發(fā)行人公開發(fā)行股票前已發(fā)行的股份,也不由發(fā)行
人回購該部分股份。如發(fā)行人股票上市后 6 個月內其股票連續(xù) 20 個交易日的收
盤價均低于發(fā)行價(如發(fā)行人在此期間有派息、送股、公積金轉增股本、配股等
情況的,發(fā)行價格作相應調整,下同),或者上市后 6 個月期末收盤價低于發(fā)行
價,持有的發(fā)行人的股份的鎖定期限自動延長 6 個月。在上述鎖定期滿后兩年內
轉讓發(fā)行人股份的,每年減持的股份數(shù)量不超過其所持有的發(fā)行人股份總數(shù)的
10%,轉讓價格不低于股票發(fā)行價。
好利來
2、本公司股東旭昇亞洲投資有限公司承諾:自發(fā)行人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并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發(fā)行前直接或間接持有的
發(fā)行人公開發(fā)行股票前已發(fā)行的股份,也不由發(fā)行人回購該部分股份。如發(fā)行人
股票上市后 6 個月內其股票連續(xù) 20 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均低于發(fā)行價,或者上市
后 6 個月期末收盤價低于發(fā)行價,持有的發(fā)行人的股份的鎖定期限自動延長 6
個月。在上述鎖定期滿后兩年內轉讓發(fā)行人股份的,每年減持的股份數(shù)量不超過
其所持有的發(fā)行人股份總數(shù)的 10%,轉讓價格不低于股票發(fā)行價。
3、擔任發(fā)行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鄭倩齡、黃舒婷承諾:對直接或間接
持有的發(fā)行人股份,除各自的前述鎖定期外,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超過
其直接或間接持有的發(fā)行人股份總數(shù)的 25%;離職后半年內不轉讓其直接或間接
持有的發(fā)行人股份;離職半年后的十二個月內,減持股份不超過上一年末其直接
或間接持有發(fā)行人股份總數(shù)的 50%。如發(fā)行人股票上市后 6 個月內其股票連續(xù) 20
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均低于發(fā)行價,或者上市后 6 個月期末收盤價低于發(fā)行價,持
有的發(fā)行人的股份的鎖定期限自動延長 6 個月。在上述鎖定期滿后兩年內轉讓發(fā)
行人股份的,轉讓價格不低于股票發(fā)行價。
(二)招股說明書中做出的承諾
招股說明書中做出的承諾與上市公告書中做出的承諾一致。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東嚴格遵守了相關承諾,本次減持事項與已披露的意
向、承諾一致。
三、其他相關說明
1、本次減持公司股份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
易所中小企業(yè)板上市公司規(guī)范運作指引》、《上市公司股東、董監(jiān)高減持股份的若
干規(guī)定》(證監(jiān)會公告〔2017〕9 號)、《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
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及《公司章程》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
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
2、本次減持后,公司控股股東好利來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3,016.64 萬股,占
公司總股本的 45.24%,仍為公司的控股股東。本次減持后,鄭倩齡女士通過好
利來控股間接持有公司 1,960.816 萬股股份,占總股本的 29.41%;黃舒婷女士
通過好利來控股間接持有公司 1,055.824 萬股股份,占總股本的 15.83%,通過
好利來
旭昇亞洲投資有限公司間接持有公司 1,750 萬股股份,占總股本的 26.24%,黃
舒婷女士合計持有公司 2,805.824 萬股股份,占總股本的 42.08%。鄭倩齡女士、
黃舒婷女士仍為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3、截止本公告日,好利來控股及鄭倩齡女士、黃舒婷女士嚴格履行承諾,
不存在違反其承諾的情況。
四、備查文件
1、好利來控股有限公司出具的《減持股份告知函》;
2、深圳證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好利來(中國)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 年 9 月 15 日
附件:
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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