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利來: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的公告
好利來
好利來(中國)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nèi)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
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好利來(中國)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6年10
月20日上午在廈門市翔安區(qū)舫山東二路829號六樓會議室以通訊表決方式召開
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會議通知已于2016年10月14日通過郵件、書面
及電話形式發(fā)出,本次會議由董事長黃舒婷女士主持,應(yīng)到會董事7人(包括獨
立董事3人),實際參加會議董事7人。公司監(jiān)事及非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本
次會議。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關(guān)規(guī)定,會議合
法有效。
會議采用記名投票方式進行了表決,審議通過了如下議案:
一、審議通過《關(guān)于2016年第三季度報告的議案》
《2016年第三季度報告》全文詳見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網(wǎng)站巨潮資訊網(wǎng)
(www.cninfo.com.cn),《2016年第三季度報告》正文詳見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體巨潮資訊網(wǎng)(www.cninfo.com.cn)及《證券時報》、《證券日報》。
表決結(jié)果:7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quán)。
備查文件:
1、《好利來(中國)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
2、深圳證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好利來(中國)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6 年 10 月 20 日
附件:
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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