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碩電源:獨立董事關于第四屆董事會2017年第一次臨時會議的獨立意見
茂碩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于第四屆董事會2017年第1次臨時會議的獨立意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yè)板上市公司規(guī)范
運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關規(guī)定,作為茂碩電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現(xiàn)對公司第四屆董事會 2017
年第 1 次臨時會議相關事項發(fā)表獨立意見如下:
一、關于聘任高級管理人員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1、本次公司董事會聘任高級管理人員的提名、審議和表決程序符合有關法
律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guī)定,且合法有效。
2、經審閱被聘人員的個人履歷及相關資料,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規(guī)定的任職條件,具備擔任相應職務的資格和能力。
3、本次聘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未發(fā)現(xiàn)有《公司法》第 147 條規(guī)定不得擔任
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國證監(jiān)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且尚未解除
的情況,未曾受過中國證監(jiān)會和證券交易所的任何處罰和懲戒。
4、同意聘任顧永德先生擔任公司總經理;同意聘任潘曉平先生、肖明女士
擔任公司副總經理;同意聘任秦利紅女士擔任公司財務總監(jiān)。
【此頁無正文,為茂碩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第四屆董事會 2017 年第 1 次
臨時會議的獨立意見》之簽字、蓋章頁,無正文】
(施偉力)
(郭新梅)
2017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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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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