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飛光電: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決議公告
深圳市聚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
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深圳市聚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7 日以
書面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監(jiān)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發(fā)出關于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
二十三次會議的通知,并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在公司會議室以現場結合通訊方
式召開。應參加董事 5 人,實參加董事 5 人,其中董事長邢其彬先生、董事高四
清先生以通訊方式參加,監(jiān)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會議,符合《公司法》及《深
圳市聚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會議由公司董事長邢其彬先生主持。
經會議審議,通過了如下議案:
1、會議以 5 票同意、0 票反對、0 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于
公司的議案》。
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報告全文詳見中國證監(jiān)會創(chuàng)業(yè)板指定信息披露網站。
2017 年第三季度報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時刊登于 2017 年 10 月 28 日的《證
券時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日報》,供投資者查閱。
2、會議以 5 票同意、0 票反對、0 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于
向中國工商銀行深圳寶安支行在綜合授信額度內申請辦理信貸業(yè)務的議案》。
根據公司生產經營及發(fā)展需要,公司擬向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寶
安支行在不超過人民幣壹億元整綜合授信額度內申請辦理信貸業(yè)務,具體金額、
業(yè)務品種及期限以銀行最終審批為準。
3、會議以 5 票同意、0 票反對、0 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于
向平安銀行深圳分行申請綜合授信額度的議案》。
根據公司生產經營及發(fā)展需要,公司擬向平安銀行深圳分行申請綜合授信額
度人民幣壹億元整,擔保方式為信用,期限一年,授信用途為向上游采購芯片等
原材料。
4、會議以 5 票同意、0 票反對、0 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于
全資子公司設立募集資金專項賬戶的議案》。
鑒于目前公司的生產經營場地受限情況,經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
議通過,已變更部分募投項目“背光 LED 產品(器件、燈條)擴產項目”和“照
明 LED 產品擴產項目”的實施主體及實施地點。其中募投項目的部分實施主體由
深圳市聚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全資子公司惠州市聚飛光電有限公司;實施
地點相應地由深圳市龍崗區(qū)平湖街道鵝公嶺社區(qū)鵝嶺工業(yè)區(qū) 4 號變更為惠州市
惠澳大道惠南高新科技產業(yè)園聚飛光電工業(yè)園。除此變更外,原項目技術方案、
項目效益分析等其他內容不變。
為規(guī)范公司募集資金的管理和運用,保護投資者的利益,根據《深圳證券交
易所創(chuàng)業(yè)板股票上市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chuàng)業(yè)板上市公司規(guī)范運作指引》、
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全資子公司惠州市聚飛光電有限公司為募投項目設
立以下募集資金專用賬戶:
(1)戶名:惠州市聚飛光電有限公司
開戶行:平安銀行深圳分行營業(yè)部
賬 號:15000089923348
(2)戶名:惠州市聚飛光電有限公司
開戶行:廈門國際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新香洲支行
賬 號:8035100000000637
5、會議以 5 票同意、0 票反對、0 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于
簽署募集資金三方監(jiān)管協議的議案》。
為規(guī)范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保護投資者的利益,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
創(chuàng)業(yè)板股票上市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chuàng)業(yè)板上市公司規(guī)范運作指引》等相關
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同意公司和全資子公司作為同一方,分別與平安銀行
深圳分行、廈門國際銀行珠海分行兩家銀行以及保薦機構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簽署《募集資金三方監(jiān)管協議》。待協議簽署后另行公告。
6、會議以 5 票同意、0 票反對、0 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于
調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及回購數量的議案》。
公司 2016 年度權益分派方案已于 2017 年 5 月 17 日實施完畢,根據《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規(guī)定,董事會將限制性股票回購數量由 845,450
股調整為 1,521,810 股,回購價格由 4.97 元/股調整為 2.761111 元/股。
《關于調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及回購數量的公告》具體內容詳見
中國證監(jiān)會創(chuàng)業(yè)板指定信息披露網站。
7、會議以 5 票同意、0 票反對、0 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于
回購注銷部分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根據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公司 2016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
董事會將部分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進行回
購注銷。
6 名激勵對象由于個人考核結果為 C,第一期可解除限售當年計劃額度的
90%,未能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統一回購注銷,共回購注銷 17,010 股;25 名激
勵對象由于個人考核結果為 D,第一期的未解除限售額度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
統一回購注銷,共回購注銷 259,200 股。
16 名首次授予的激勵對象因個人原因離職,已不符合激勵條件,公司將回
購注銷其所持有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703,800 股;前述個人考核結果為 D 的 25 名
激勵對象中的 24 名因個人原因,現申請?zhí)崆巴顺鱿拗菩怨善奔钣媱?,經董?br/>會認定原授予應于第二、第三限售期滿解除限售的 541,800 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
回購注銷。
綜上,公司董事會決定對 47 名激勵對象獲授的首次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全
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 1,521,810 股進行回購注銷。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關于回購注銷部分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具體內容詳見中國證監(jiān)會創(chuàng)業(yè)板指定信息披露網站。
8、會議以 4 票同意、0 票反對、0 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于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的議案》。
董事高四清先生屬于本次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作為關聯董事,回避表決。
董事會認為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設定的第一期解除
限售條件已經成就,根據 2016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董事會同意公司
按照相關規(guī)定辦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條件的
激勵對象共計 182 人,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數量為 2,716,470 股。董事會薪酬
與考核委員會出具了核查意見,公司獨立董事為相關事項發(fā)表了獨立意見。保薦
機構出具了相關核查意見,律師出具了法律意見書。
《關于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的公告》
具體內容詳見中國證監(jiān)會創(chuàng)業(yè)板指定信息披露網站。
9、會議以 5 票同意、0 票反對、0 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于
變更公司注冊資本并修訂的議案》。
因公司完成了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股份的授予,授予了 140 名
激勵對象 242.00 萬股限制性股票,將使公司注冊資本增加。
2017 年 10 月 27 日,董事會同意對 47 名激勵對象部分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進行回購注銷,合計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 1,521,810
股。本次回購注銷事宜將使公司注冊資本減少。
公司因變更注冊資本,需對《公司章程》相應條款進行修訂。
《修訂案》具體內容詳見刊登于中國證監(jiān)會指定的創(chuàng)業(yè)板信息披
露網站巨潮資訊網。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并需經出席股東大
會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10、會議以 5 票同意、0 票反對、0 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于
召開 2017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公司董事會同意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召開 2017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
議董事會提交的相關議案。
《關于召開 2017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詳見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8 日在中國證監(jiān)會指定創(chuàng)業(yè)板信息披露媒體巨潮資訊網發(fā)布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聚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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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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