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沒有否決或修改提案的情況
本次會議沒有新提案提交表決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福建福日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2年3月22日以公告形式向全體股東發(fā)出了召開公司201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公司201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于2012年4月6日在福州市六一中路106號榕航花園1號樓3層公司會議室召開。出席會議的公司股東和代理人2人,代表有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93,665,901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38.94%。會議由公司董事會召集并由公司董事長卞志航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監(jiān)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出席了會議,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guī)則》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
二、提案審議情況
會議審議并以記名投票方式表決通過了《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轉讓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1,000萬股股份的議案》。
同意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轉讓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泰君安證券”)1,000萬股股份之相關事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項:
1、確定轉讓價格。轉讓價格以國泰君安證券截止2011年12月31日的凈資產值為參考,且不低于經具有從事證券業(yè)務資格的評估機構——福建聯(lián)合中和資產評估有限公司以2011年12月31日為評估基準日確定的每股評估現(xiàn)值9.40元【評估報告編號:(2012)榕聯(lián)評字第094號】。
2、確定轉讓方式。轉讓方式以公開掛牌或協(xié)議轉讓的方式分批或一次性轉讓。
3、確定受讓方。授權公司董事會根據(jù)市場競價情況,以公司本次股權轉讓收益最大化為原則確定受讓方。
4、簽訂、修改、補充和執(zhí)行與本次股權轉讓有關的協(xié)議和文件。同時,授權公司董事長卞志航先生全權代表公司簽署與之有關的各項法律性文件。
5、辦理與本次轉讓有關的過戶等手續(xù)及其他事項。
表決結果:同意的股數(shù)93,224,10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99.53%;棄權的股數(shù)441,801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0.47%;反對的股數(shù)0股。表決結果為審議通過。
三、律師見證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由福建閩天律師事務所唐亞飛律師進行現(xiàn)場見證,并出具法律意見書,結論性意見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符合法律、法規(guī)、《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guī)則》和《公司章程》規(guī)定,本次股東大會的投票表決程序合法,表決結果有效。
四、備查文件目錄
1、公司201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福建閩天律師事務所關于福建福日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1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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