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光電關于全資子公司對外投資進展公告
三安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全資子公司對外投資進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
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經 2016 年 3 月 31 日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三十二次決議,決定公司全資子公
司廈門市三安集成電路有限公司根據開曼群島法律成立一家全資子公司以自有
貨幣資金 22,600 萬美元收購 GCS HOLDINGS, INC.(以下簡稱“GCS”) 100%股
權,雙方簽署《合并協議和計劃》(具體內容詳見 2016 年 4 月 2 日公告刊登在《上
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并獲得 2016
年 4 月 21 日公司 2016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GCS 成立于美國加州托
倫巿,在臺灣證券柜臺買賣中心(TPEX)上柜掛牌,該收購事項需獲得管轄政府
部門審批通過方可實施。
2016 年 7 月 30 日知悉,本次收購事項未能獲得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審批通
過。根據協議約定,廈門市三安集成電路有限公司與 GCS 終止了簽署的《合并協
議和計劃》,雙方均不存在違約責任和承擔違約費用。
鑒于雙方均從事晶圓生產工藝的開發(fā)及制造,就合作達成共識,為實現雙贏
目的,雙方簽署了《諒解備忘錄》。雙方決定聯合資源共同出資成立一家合資公
司,經營范圍主要為消費電子與移動裝置生產工藝,涵蓋手機射頻、濾波器、光
通訊芯片、電源管理及新型技術開發(fā)等。雙方將在本備忘協議簽暑之后立即就成
立合資公司的相關細節(jié)進行討論,包括但不限于合資公司可行性研究報告、合資
合同及合資公司章程、業(yè)務合作模式、合資公司的選址、生產廠房的租賃或建設
等事宜。公司將在雙方簽署正式合資合同后,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時履行
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三安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六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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