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會、監(jiān)事會及其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本報告所載資料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1.2公司全體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
1.3公司第三季度財務報告未經審計。
1.4公司董事長林秀成先生、總經理林科闖先生及財務總監(jiān)黃智俊先生聲明:保證本季度報告中財務報告的真實、完整。
§2 公司基本情況
2.1 主要會計數據及財務指標
幣種:人民幣
由于公司實施了2009年度向全體股東以資本公積金每10 股轉增10股的方案和公司全資子公司天津三安光電有限公司產能逐步釋放及投資建設的安徽三安光電有限公司第一期項目已具備設備安裝條件,致使公司主要會計報表項目、財務指標與去年同期相比有較大幅度變動。
扣除非經常性損益項目和金額: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2.2 報告期末股東總人數及前十名無限售條件股東持股情況表
單位:股
§3 重要事項
3.1 公司主要會計報表項目、財務指標大幅度變動的情況及原因
√適用 不適用
由于公司實施了2009年度向全體股東以資本公積金每10 股轉增10股的方案和公司全資子公司天津三安光電有限公司產能逐步釋放及投資建設的安徽三安光電有限公司第一期項目已具備設備安裝條件,致使公司主要會計報表項目、財務指標與去年同期相比有較大幅度變動。
3.2 重大事項進展情況及其影響和解決方案的分析說明
√適用 不適用
1、經2010年3月15日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及2010年3月31日召開的公司2010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司決定非公開發(fā)行股份募集資金不超過29.8億投資安徽三安光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徽三安光電")蕪湖光電產業(yè)化(一期)項目,根據2010年9月15日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三安光電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fā)行股票的批復》(證監(jiān)許可[2010]1276號)文件核準,公司向符合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條件的5名投資者發(fā)行人民幣普通股(A 股)10,100萬股,每股發(fā)行價30.00 元,募集資金凈額299,760萬元,上述資金已全部到本公司募集資金專戶,并經武漢眾環(huán)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驗證并出具眾環(huán)驗字(2009)051號驗資報告。
2、公司與美國EMCORE Corporation決定各自運用在專業(yè)技術、供應鏈開發(fā)、規(guī)模生產以及市場推廣等方面的優(yōu)勢,在蕪湖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成立合資公司,雙方簽署了《合資合同》,并于2010年7月30日,雙方與蕪湖市人民政府簽署《關于地面應用高倍聚光太陽能發(fā)電系統(tǒng)及組件項目投資合作協議》。該合資公司名稱為"三科光伏有限責任公司"(最終以有權機關核準為準),合資公司注冊資本3,000萬美元,其中:本公司以貨幣出資1,800萬美元,占股本的60%;美國EMCORE Corporation以貨幣出資1,200萬美元,占股本的40%;經營范圍是設計、研發(fā)、生產、銷售、服務及分銷地面高倍聚光太陽能應用(HCPV)組件和系統(tǒng)(該事項已于2010年8月3日在《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公告刊登)。目前,合資公司相關事項正在籌備辦理中。
3.3 公司、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承諾事項履行情況
√適用 不適用
控股股東福建三安集團有限公司承諾:保證重組、股改后,本公司2008年度在資產交割日后的月均實現的歸屬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東的凈利潤(均指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不低于800萬元(假設資產交割日為2008年1月1日,則2008全年實現凈利潤不低于9,708.07萬元),2009年實現的歸屬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東的凈利潤不低于12,181.47萬元,2010年實現的歸屬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東的凈利潤不低于15,000萬元。若重組完成后,本公司2008年、2009年、2010年每年實現的歸屬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東的凈利潤低于上述承諾數,控股股東將用現金向本公司補足上述差額部分。
本報告期正處于履行承諾期,2008年度、2009年度履行承諾情況良好。
3.4預測年初至下一報告期期末的累計凈利潤可能為虧損或者與上年同期相比發(fā)生大幅度變動的警示及原因說明
適用 √不適用
3.5 報告期內現金分紅政策的執(zhí)行情況
報告期內,已執(zhí)行了董事會和股東大會決議。
三安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秀成
201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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