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燦光電:關于公司總裁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華燦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總裁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
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華燦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7年6月23日收到公司總
裁劉榕先生關于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趯灸壳皟r值的判斷及對未來持續(xù)
穩(wěn)定發(fā)展的信心,劉榕先生于2017年6月22日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證券交易所大
宗交易系統(tǒng)增持公司股份1,942,800股。現(xiàn)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 本次增持情況
增持股數(shù) 均價
占總股
增持人 職務 增持時間 增持方式 (股) (元)
本比例
劉榕 總裁 2017年6月22日 大宗交易 1,942,800 11.32 0.2310%
二、 增持前后持股變化情況
增持前 增持后
增持數(shù)量
增持人 持股數(shù)量 持股數(shù)量
持股比例 (股) 持股比例
(股) (股)
劉榕 102,900.00 0.0123% 1,942,800 2,045,700.00 0.2432%
本次增持后,劉榕先生通過個人證券賬戶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045,700.00
股。
三、 增持方式
劉榕先生通過個人證券賬戶在二級市場以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四、 增持目的及計劃
劉榕先生基于對公司未來發(fā)展前景的信心,計劃增持公司股份,并已將增持
計劃通知公司。具體情況詳見于2017年1月16日在巨潮資訊網公告的《關于公司
董事長及管理層計劃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五、 其他說明
1、本次增持體現(xiàn)了公司總裁劉榕先生對公司發(fā)展前景及未來持續(xù)穩(wěn)定的發(fā)
展充滿信心。
2、劉榕先生本次增持公司股份不會導致公司股權分布不具備上市條件,不
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發(fā)生變化。
3、劉榕先生承諾:在增持期間及在增持完成后6個月內不轉讓所持公司股
份。
4、劉榕先生本次增持行為符合《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等
法律、行政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規(guī)范性文件和本所業(yè)務規(guī)則等規(guī)定。
5、公司將繼續(xù)關注其相關情況,并依據相關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華燦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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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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