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水晶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已于2012年7月5日召開2012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已離職股權激勵對象所持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激勵對象黃宇已經離職,已不符合激勵條件,公司擬回購注銷其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共計75,000股,由此公司總股本將從249,706,000股減至249,631,000股。以上公告信息刊登于2012年7月6日的《證券時報》。
本次公司回購注銷部分股權激勵股份將涉及注冊資本減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公司特此通知債權人,債權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本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債權人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行使上述權利的,本次回購注銷將按法定程序繼續(xù)實施。
本公司各債權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償債務或提供相應擔保的,應根據《公司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向本公司提出書面要求,并隨附有關證明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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