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龍光電(300029)7月23日午間公告,21日, 公司對上海超日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超日”)發(fā)出《關于解除<合作生產經營協(xié)議>的通知》。公司與上海超日于2013年11月1日簽訂《合作生產經營協(xié)議》,現(xiàn)因上海超日資產重整事宜,致使合作協(xié)議無法繼續(xù)履行。公司決定解除與上海超日簽訂的合作生產協(xié)議。
由于公司之前將與上海超日約定的合作生產權益委托給常州華盛恒能光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恒能光電”)進行太陽能電池生產經營活動,簽訂了《委托經營協(xié)議》,23日,公司與恒能光電解除《委托經營協(xié)議》。
公司稱, 公司與上海超日共合作生產經營 7 個月,公司需承擔總計為 747.25 萬元的折舊費用,該折舊費用由公司對上海超日的應收款沖抵。另外,公司共委托恒能光電經營生產線 7 個月,恒能光電需向公司支付管理費 915.54 萬元。兩項協(xié)議提前終止,一方面會減少公司對上海超日應收款的有效回收,另一方面減少了公司管理費的收入。(董寧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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