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光電:監(jiān)事會關于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自籌資金事項的核查意見
浙江水晶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jiān)事會
關于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自籌資金事項的
核查意見
浙江水晶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五次會議已
經審議通過《關于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自籌資金的議案》。公司監(jiān)事會本著
對公司及全體股東負責的態(tài)度,全體監(jiān)事認真審閱了以上議案,并發(fā)表如下審核意見: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自籌資金的事宜沒有與募集資金投資項
目實施計劃相抵觸,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
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
本次置換時間距離募集資金到賬時間不超過六個月,且已履行了必要的決策程序,符合
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
綜上,我們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自籌資金人民幣 9,889.08 萬
元。
浙江水晶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jiān)事會
2017 年 12 月 12 日
[本頁無正文,為監(jiān)事會關于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自籌資金事項的核查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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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字:________________
泮玲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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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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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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