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事項進展公告
股票簡稱:佛山照明(A 股) 粵照明 B(B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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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編號:2016-051
佛山電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訴訟事項進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本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
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近日,本公司收到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送達的(2015)粵高法民
二終字第 1091 號《民事判決書》的法律文書。
1 名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即本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
案,不服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穗中法金民初第 751 號
民事判決書(上訴人一審要求我司向其賠償 136734 元,一審判決我
司向上訴人賠償 8303 元),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F廣
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該上訴案件作出如下判決:
1、變更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15)穗中法金民初第 751 號民
事判決第一項為:被上訴人在本判決發(fā)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內向
上訴人賠償投資差額損失、傭金、印花稅、利息合共 67068 元。
2、駁回上訴人的其他訴訟請求。
一審案件受理費 3035 元,由被上訴人負擔 1487 元,上訴人負擔
1548 元。二審案件受理費 2850 元,由被上訴人負擔 1311 元,上訴
人負擔 1539 元。
特此公告。
佛山電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16 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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