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思科技:關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與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
藍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與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
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藍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3 日召開 2017
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逐項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議案》(以下簡稱“激勵計劃”)及其相關
議案。2017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和第三屆監(jiān)事會
第五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向激勵對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與股票期權
的議案》,確定以 2017 年 12 月 18 日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條件的激勵對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目前,公司董事會實施完成了限制性股票和股票
期權的授予登記工作,現(xiàn)將具體情況說明如下:
一、本次授予的具體情況
1、授予日:2017年12月18日。
2、授予人數(shù)、價格及數(shù)量:公司本次按照相關規(guī)定以15.42元/股的價格向
符合條件的544名激勵對象授予了限制性股票11,107,250股;以30.84元/份的價格
向符合條件的566名激勵對象授予了股票期權11,652,000份。
3、股票來源:公司向激勵對象定向發(fā)行公司A股普通股。
4、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本次授予的股份上市日期為2017年12月28日。
5、股票期權代碼及簡稱:本次授予的期權代碼為“036271”,期權簡稱為
“藍思JL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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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授予數(shù)量及分配情況:
(1)公司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勵對象間的分配情況如下表所示:
占本激勵計劃
獲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姓名 職務 公告日股本總
票數(shù)量(萬股) 票總量的比例
額的比例
周新益 董事 12.50 1.08% 0.0048%
劉偉 副總經理 12.50 1.08% 0.0048%
饒橋兵 副總經理 12.50 1.08% 0.0048%
關鍵管理人員、核心技術(業(yè)務)
人員以及公司認為有必要激勵的 1,073.23 92.46% 0.4100%
其他員工(541 人)
合計 1,110.73 95.69% 0.4243%
(2)公司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權在各激勵對象間的分配情況如下表所示:
占本激勵計劃
獲授的股票期權 占授予股票期權
姓名 職務 公告日股本總
數(shù)量(萬份) 總量的比例
額的比例
周新益 董事 12.50 1.05% 0.0048%
劉偉 副總經理 12.50 1.05% 0.0048%
副總經理、董事
彭孟武 10.00 0.84% 0.0038%
會秘書
副總經理、財務
劉曙光 10.00 0.84% 0.0038%
總監(jiān)
饒橋兵 副總經理 12.50 1.05% 0.0048%
李曉明 副總經理 7.50 0.63% 0.0029%
關鍵管理人員、核心技術(業(yè)務)
人員以及公司認為需要進行激勵 1,100.20 92.63% 0.4203%
的其他員工(560 人)
合計 1,165.20 98.11% 0.4451%
二、解除限售/行權安排情況
(一)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限售期和解除限售時間安排
本激勵計劃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別為自激勵對象獲授之日起12個月、
24個月、36個月。激勵對象根據(jù)本激勵計劃獲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
轉讓、用于擔?;騼斶€債務。解除限售后,公司為滿足解除限售條件的激勵對象
辦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滿足解除限售條件的激勵對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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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注銷。
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時間安排
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比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時間
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日起 12 個月后的首個交易日起至首次
30%
第一個解除限售期 授予日起 24 個月內的最后一個交易日當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日起 24 個月后的首個交易日起至首次
30%
第二個解除限售期 授予日起 36 個月內的最后一個交易日當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日起 36 個月后的首個交易日起至首次
40%
第三個解除限售期 授予日起 48 個月內的最后一個交易日當日止
2、解除限售相關業(yè)績考核要求
(1)公司層面業(yè)績考核要求
本激勵計劃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為 2017-2019 年三個會計年度,每個會計年
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業(yè)績考核目標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業(yè)績考核目標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相比 2016 年,2017 年營業(yè)收入增長率不低于 40%
第一個解除限售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相比 2016 年,2018 年營業(yè)收入增長率不低于 75%
第二個解除限售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相比 2016 年,2019 年營業(yè)收入增長率不低于 100%
第三個解除限售期
注:營業(yè)收入增長率=(本年度營業(yè)收入-基準年度營業(yè)收入)/基準年度營
業(yè)收入。
解除限售期內,公司為滿足解除限售條件的激勵對象辦理解除限售事宜;若
公司未滿足上述業(yè)績考核目標的,所有激勵對象對應考核當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購注銷。
(2)個人層面績效考核要求
根據(jù)《藍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與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
辦法》),激勵對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績效考核滿足條件的前提下,當期限制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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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才能解除限售,具體比例依據(jù)激勵對象個人績效考核結果確定。
等級 A-優(yōu)秀 B-良好 C-合格 D-待改進 E-不合格
解除限售/行
100% 80% 0%
權比例
個人考核D-待改進及以上,則激勵對象所授限制性股票按照計劃規(guī)定及上表
比例解除限售。反之,若個人考核不合格,當期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部分,
由公司作回購注銷處理。
(二)股票期權的等待期和行權期安排
1、等待期和行權期時間安排
股票期權授權日至股票期權可行權日之間的時間段為等待期,激勵對象獲授
的股票期權適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權日起計算,分別為12個月、24個月、36
個月。
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權行權期及各期行權時間安排如表所示:
行權安排 行權時間 行權比例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權第 自首次授權日起 12 個月后的首個交易日起至首次
30%
一個行權期 授權日起 24 個月內的最后一個交易日當日止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權第 自首次授權日起 24 個月后的首個交易日起至首次
30%
二個行權期 授權日起 36 個月內的最后一個交易日當日止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權第 自首次授權日起 36 個月后的首個交易日起至首次
40%
三個行權期 授權日起 48 個月內的最后一個交易日當日止
2、股票期權行權的相關業(yè)績考核要求
(1)公司層面業(yè)績考核要求
本激勵計劃股票期權的行權考核年度為 2017-2019 年三個會計年度,每個會
計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權各年度業(yè)績考核目標如下表所示:
行權期 業(yè)績考核目標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權
相比 2016 年,2017 年營業(yè)收入增長率不低于 40%
第一個行權期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權
相比 2016 年,2018 年營業(yè)收入增長率不低于 75%
第二個行權期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權
相比 2016 年,2019 年營業(yè)收入增長率不低于 100%
第三個行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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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營業(yè)收入增長率=(本年度營業(yè)收入-基準年度營業(yè)收入)/基準年度營
業(yè)收入。
(2)個人層面績效考核要求
根據(jù)《藍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與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
辦法》,激勵對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績效考核滿足條件的前提下,當期股票期權才
能行權,具體比例依據(jù)激勵對象個人績效考核結果確定。
等級 A-優(yōu)秀 B-良好 C-合格 D-待改進 E-不合格
解除限售/行
100% 80% 0%
權比例
個人考核 D-待改進及以上,則激勵對象獲授股票期權按照計劃規(guī)定及上表
比例行權。反之,若個人考核不合格,當期股票期權由公司作注銷處理。
三、激勵對象獲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情況與前次公示情況一致性的說
明
1、2017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和第三屆監(jiān)事會
第三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議案》。擬定本次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總人數(shù)為 630 人,
首次授予部分權益為: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各 1,200 萬股,各占本激勵計劃草
案公告時公司股本總額 261,792.33 萬股的 0.46%。
2、2017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召開 2017 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逐項審議
通過了《關于公司及其摘要
的議案》。
3、2017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開了第三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和第三屆監(jiān)事
會第五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關于調整公司相關事項的議案》、《關于向激勵對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與股票期權
的議案》。由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與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中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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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激勵對象中,有 60 名激勵對象自身情況發(fā)生變化、資金不足或不再符合授
予條件。因此,根據(jù) 2017 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公司董事會對《2017
年限制性 股票與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的人員名單、限制性股票與股票
期權數(shù)量進行了調整:將本次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人數(shù)由 630 名調整為 570 名,
將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數(shù)量由 12,000,000 股調整為 11,610,250 股,將首次授予
的股票期權數(shù)量由 12,000,000 份調整為 11,913,500 份。
另外,因激勵對象彭孟武先生、劉曙光先生、李曉明先生為本公司高級管理
人員,其在授予日前 6 個月內存在賣出本公司股票的情形,根據(jù)《證券法》、《上
市公司董事、監(jiān)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guī)則》等法律法
規(guī)、規(guī)章制度的規(guī)定,決定暫緩授予其限制性股票合計 27.5 萬股;因外籍激勵
對象郭射宇(GUO SHEYU)先生、譚日初(TAN RICHU)先生的證券賬戶、銀
行賬戶尚未完成開立,根據(jù)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與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
案)》的相關規(guī)定,決定暫緩授予其限制性股票合計 22.5 萬股及股票期權合計
22.5 萬股。待以上激勵對象的相關條件滿足后,公司董事會再另行召開會議審議
向其授予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權事宜。
4、2017年12月18日,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激
勵對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與股票期權的議案》,向568名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合計11,110,250股,授予股票期權11,688,500份(限制性股票激勵對象565名,
股票期權激勵對象568名)。鑒于在實際認購過程中,激勵對象白安鵬先生、李
統(tǒng)宙先生未及時開立證券賬戶,白安鵬先生自愿放棄獲授的3,000股限制性股票
和30,000份股票期權,李統(tǒng)宙先生自愿放棄獲授的6,500份股票期權。因此,公司
本次實際授予566名激勵對象共計11,107,250萬股限制性股票和11,652,000份股票
期權(限制性股票激勵對象564名,股票期權激勵對象566名)。
除上述調整情況外,公司本次實際授予完成的限制性股票與股票期權情況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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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次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審議情況一致。
四、授予股份認購資金的驗資情況
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2月15日出具了瑞華驗字
(2017)第48520005號驗資報告,對公司截至2017年12月15日的新增注冊資本及
股本情況進行了審驗,驗資報告原文摘要如下:
貴 公 司 原 注 冊 資 本 為 人 民 幣 2,617,923,326.00 元 , 股 本 為 人 民 幣
2,617,923,326.00 元。根據(jù) 2017 年 9 月 15 日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和 2017 年
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及實際情況,貴公司向 630 名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200 萬股,因此申請增加注冊資本人民幣 12,0000,000.00 元,由周新益、劉偉等
630 名激勵對象按每股 15.42 元認購人民幣普通股(A 股)12,000,000.00 股(每
股面值人民幣 1 元)。經我們審驗,截至 2017 年 12 月 15 日止,貴公司已收到
544 名激勵對象以貨幣資金繳納的出資額 171,273,795.00 元,其中計入股本人民
幣 11,107,250.00 元,計入資本公積(股本溢價)160,166,545.00 元。
同時我們注意到,貴公司本次增資前的注冊資本人民幣2,617,923,326.00元,
股本人民幣2,617,923,326.00元,已經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驗,
并于2017年7月10日出具瑞華驗字[2017]48520003號驗資報告。截至2017年12月
15日止,變更后的累計注冊資本人民幣2,629,030,576.00元,股本2,629,030,576股。
五、股本結構變動情況表
本次變動前 本次變動增 本次變動后
股份性質
數(shù)量(股) 比例 加股數(shù) 數(shù)量(股) 比例
限售流通股 2,174,942,220 83.08% 11,107,250 2,186,049,470 83.15%
無限售流通股 442,981,106 16.92% 442,981,106 16.85%
總股本 2,617,923,326 100% 11,107,250 2,629,030,576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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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權授予完成后,股數(shù)股權分布仍具備上市條件。
六、每股收益攤薄情況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最新股本2,629,030,576股攤薄計算,公司
2016年度基本每股收益為0.46元。
七、參與激勵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授予日前6個月買賣公司股票的情況說
明
經公司自查,參與本次股權激勵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授予日前6個月內
買賣公司股票情況如下表:
六個月內合計成
序號 姓名 職務 最后交易日期 操作方向
交數(shù)量(萬股)
董事會秘書、 2017 年 11 月 17
1 彭孟武 賣出 16.88
副總經理 日
財務總監(jiān)、副 2017 年 11 月 10
2 劉曙光 賣出 16.88
總經理 日
2017 年 11 月 20
3 李曉明 副總經理 賣出 13.49
日
八、公司控股股東股權比例變動情況
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總數(shù)由原2,617,923,326股增加至2,629,030,576股,
由此導致的公司控股股東股權比例變化情況如下:
本次授予完成前持股情況 本次授予完成后持股情況
控股股東名稱
持股數(shù)量(萬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數(shù)量(萬股) 持股比例
藍思科技(香港)
196,797.6 75.17% 196,797.6 74.86%
有限公司
周群飛女士持有藍思科技(香港)有限公司100%股權,為公司的實際控制
人,本次授予完成后,其仍為公司實際控制人。
綜上,本次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權的授予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
人發(fā)生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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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藍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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