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弘高:關于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
北京弘高創(chuàng)意建筑設計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
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情況的說明
北京弘高創(chuàng)意建筑設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票于 2018 年
1 月 2 日、2018 年 1 月 3 日、2018 年 1 月 4 日連續(xù)三個交易日收盤價格跌幅偏
離值累計超過 12%,根據(jù)《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guī)則》的規(guī)定,屬于股票交易異
常波動的情況。
二、公司關注、核實情況說明
1、公司前期披露的重要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補充之處;
2、近期公共傳媒?jīng)]有報道可能或已經(jīng)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chǎn)生較大影響
的未公開重大信息;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的影響公司股票交易異常波
動的重大事項;
4、近期公司經(jīng)營情況及內外部經(jīng)營環(huán)境未發(fā)生重大變化;
5、經(jīng)公司向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征詢核實,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
東及實際控制人均不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的影響公司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重大
事項;
6、經(jīng)公司核實,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異常波動
期間不存在買賣公司股票的情況;
三、董事會對是否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說明
董事會認為,公司目前沒有根據(jù)《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等有關規(guī)
定應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項或與該事項有關的籌劃、商談、意向、協(xié)議等;董
事會也未獲悉本公司有根據(jù)《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等有關規(guī)定應予以
披露而未披露的、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chǎn)生較大影響的信息;公司
前期披露的重要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補充之處。
四、相關風險提示
1、經(jīng)自查,公司不存在違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為《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
時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wǎng)(www.cninfo.com.cn),公司將嚴格按照
有關規(guī)定及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創(chuàng)意建筑設計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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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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