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亞制程: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四次(臨時)會議決議公告
深圳市新亞電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四次(臨時)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
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深圳市新亞電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
四次(臨時)會議通知于 2018 年 1 月 12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了全體董事,并于
2018 年 1 月 15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會議室以現(xiàn)場及通訊會議形式召開。本次會
議應出席董事 9 人,實際出席董事 9 人,其中王軍先生、聞明先生以通訊表決方
式出席。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及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規(guī)及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形成的決議合法有效。本次會議由董事長許雷宇
先生主持,與會董事審議并通過了以下決議: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對,0 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擬參與集合資
金信托計劃的議案》
獨立董事發(fā)表了如下意見:
1、公司不處于使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期間;本次董事會審議
該議案之日前十二個月內公司亦不存在將募集資金投向變更為永久性補充流動
資金和將超募資金永久性用于補充流動資金或歸還銀行貸款的情況;
2、公司的經營及財務狀況穩(wěn)健,公司在確保資金安全及流動性的前提下,
使用部分閑置自有資金進行風險投資,有利于提高公司資金使用效率及資金收益,
參與本次信托計劃的其他參與主體與公司、控股股東及董監(jiān)高均不存在關聯(lián)關系,
故公司本次參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不屬于關聯(lián)交易,不存在損害公司股東尤其是
中小股東的利益;
3、公司已制定了《風險投資管理制度》等內控制度,相關決策程序符合公
司《風險投資管理制度》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資金安全能夠得到保障,投資
風險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閑置資金參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
《關于公司擬參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的公告》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媒體《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wǎng)
(www.cninfo.com.cn)。
該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對,0 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于修改的
議案》
為優(yōu)化公司內部治理,提高公司決策效率,公司根據(j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2016 年修訂)》等有關規(guī)定,擬對《公司章程》部分條款進行修訂,公司董
事會同時提請股東大會審議并授權公司管理層辦理工商變更等相關手續(xù)。
關于本次《公司章程》的具體修訂內容詳見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證券時
報》、《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wǎng)(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該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對,0 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于提議召開 2018 年第
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關于召開 2018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公告》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體《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wǎng)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亞電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8 年 1 月 15 日
附件:
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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