鳴志電器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臨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公告
上海鳴志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臨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上海鳴志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及公司全資子公司將使用
最高額度不超過人民幣 10,000 萬元(含 10,000 萬元)的閑置募集資金臨時
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會審議批準之日起不超過 12 個月,到
期歸還至相應募集資金專用賬戶。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31 日召開了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第二屆監(jiān)事會
第十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臨時補充流
動資金的議案》。根據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jiān)會”)
《上市公司監(jiān)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jiān)管要求》、
《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
理辦法》(2013 年修訂)及《公司章程》、《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等有關規(guī)
定,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臨時補充流動資金事項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
會審議。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 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一) 募集資金到位及存放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上海鳴志電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
發(fā)行股票的批復》(證監(jiān)許可[2017]471 號)核準,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9 日向社
會首次公開發(fā)行人民幣普通股(A 股)8,000 萬股,每股面值為人民幣 1.00 元,
發(fā)行價格為人民幣 11.23 元/股,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 898,400,000.00 元,扣
除 發(fā) 行 費 用 人 民 幣 105,610,000.00 元 后 , 本 次 募 集 資 金 凈 額 為 人 民 幣
792,790,000.00 元。眾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對公司首次公開發(fā)行
股票的資金到位情況進行了審驗,并出具眾會字(2017)第 4670 號《驗資報告》。
公司和保薦機構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信證券”)于 2017
年 5 月 26 日與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閔行支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市閔行支行、花旗銀行(中國)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簡稱“募集資
金專戶存儲銀行”)分別簽訂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jiān)管協議》。公司在相應
銀行開立了募集資金專項賬戶。
(二) 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2017 年 6 月 5 日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募
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自籌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資金 5,041 萬
元置換預先已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公司獨立董事、第二屆監(jiān)事會第七次會
議對該次以募集資金置換前期預先投入的募投項目自籌資金的事項發(fā)表了專項
意見。保薦機構也對該次以募集資金置換前期預先投入的募投項目自籌資金的事
項出具了核查意見。
2017 年 7 月 7 日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募
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提供無息借款實施募投項目的議案》,向上海鳴志自動控制
設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鳴志自控”)提供 11,826 萬元無息借款專項用于實施
“LED 控制與驅動產品擴產項目”。借款期限為 12 個月,自實際借款之日起算。
借款到期后,可滾動使用,也可提前償還。公司獨立董事、第二屆監(jiān)事會第八次
會議對該次使用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上海鳴志自動控制設備有限公司提供借
款的事項發(fā)表了專項意見,保薦機構對該次使用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鳴志自控
提供無息借款專項用于實施“LED 控制與驅動產品擴產項目”的事項出具了核查
意見。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資金的存儲及存放情況如下: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初始存放金額 截至 2017 年 12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 月 31 日余額
31050178360000002058 442,900,000.00 245,672,180.57
公司上海市閔行支行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
31050178360000002059 73,730,000.00 403,682.10
公司上海市閔行支行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
31050178360000002057 62,870,000.00 3,851,699.91
公司上海市閔行支行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442973386136 95,030,000.00 9,323,396.13
上海市閔行支行
花旗銀行(中國)有限公
118,260,000.00 11,107,982.77
司上海分行
合計 - 792,790,000.00 270,358,941.48
二、 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基本情況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募集資金的使用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幣種:人民幣
募集資金 銀行
序 募集資金投 已累計投 補流 募集資金
計劃投入 手續(xù) 利息收入 購買理財
號 資項目 入金額 部分 賬戶余額
金額 費
控制電機新
1 44,290.00 0.63 702.95 5,820.09 0.00 14,605.00 24,567.22
增產能項目
LED 控制與
2 驅動產品擴 11,826.00 0.17 51.77 766.81 0.00 10,000.00 1,110.80
產項目
技術中心建
3 9,503.00 0.01 97.82 558.48 0.00 8,110.00 932.34
設項目
北美技術中
4 7,373.00 0.02 86.39 0.00 0.00 7,419.00 40.37
心建設項目
美國 0.9 度
混合式步進
5 6,287.00 0.02 74.19 0.00 0.00 5,976.00 385.17
電機擴產項
目
合計 79,279.00 0.85 1,013.12 7,145.38 0.00 46,110.00 27,035.89
注:部分數簡單相加與合計數存在尾數差異系小數點四舍五入造成。
三、 本次借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臨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計劃
根據募投項目(控制電機新增產能項目、LED 控制與驅動產品擴產項目、技
術中心建設項目、北美技術中心建設項目、美國 0.9 度混合式步進電機擴產項目)
的實施進度安排,預計公司有部分募集資金臨時閑置。本著股東利益最大化原則,
為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在保證募投項目資金需求的前提下,擬將最高額度不
超過人民幣 10,000 萬元(含 10,000 萬元)的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
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不超過 12 個月,使用期限到期前,公司將及時、
足額將資金歸還至相應募集資金專用賬戶。
本次臨時補充流動資金將不影響公司的募集資金計劃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
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行為,將僅限于與公司主營業(yè)務相關的經營活動,不通過
直接或間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購,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可轉換公司
債券等交易。
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期間,如因上述募投項目進度加快而需要
使用該部分補充流動資金的募集資金,公司將根據實際需要將已臨時補充流動資
金的募集資金及時返還至募集資金專戶,以保障募投項目的順利實施。本次使用
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公司流動資金不會改變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
四、 本次以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臨時補充流動資金計劃的審議程序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31 日召開了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第二屆監(jiān)事會
第十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臨時補充流動資
金的議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資子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最高額度不超過
人民幣 10,000 萬元(含 10,000 萬元)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
會審議批準之日起不超過 12 個月。
公司獨立董事對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臨時補充流動資金的事項
進行了審查,發(fā)表了明確的同意意見。
上述議案的核準程序符合《上海證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上海證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 年修訂)及《公司章程》、《募集資金
管理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
五、 專項意見說明
(一)保薦人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鳴志電器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臨時補充流動資金,
有利于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財務成本;同時,也不會影響公司募集
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實施,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行為;符合公司和全
體股東的利益。鳴志電器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臨時補充流動資金已經公司第二
屆董事會第十九次(臨時)會議和第二屆監(jiān)事會第十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
獨立董事亦對此事項發(fā)表了明確的同意意見,上述事項決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
監(jiān)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jiān)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 年修訂)》等法律法規(guī)以及公司《募集資金管
理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因此,安信證券對鳴志電器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臨時補
充流動資金之事項無異議。
(二)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對《關于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臨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
發(fā)表了以下獨立意見:1、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臨時補充流動資金的操作
程序和審議表決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合法有效;2、
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臨時補充流動資金,符合公司募投項目的實際開展情
況及實際資金使用情況,且公司承諾若募投項目建設需要,公司將隨時利用自有
資金或銀行貸款及時歸還到募集資金專戶,確保項目進度。故不存在變相改變募
集資金用途及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正常進行的情況。3、本次使用閑置募集資
金臨時用于補充流動資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財務成本、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不存在
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況。因此,獨立董事同意上述議案。
(三)監(jiān)事會意見
監(jiān)事會認為: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臨時補充流動資金的程序符合《上
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和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的相關
規(guī)定,不會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也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
的情形,同時有利于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減少財務費用支出,符合公司及全
體股東的利益。公司已履行必要的決策程序。因此,監(jiān)事會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
分閑置募集資金臨時補充流動資金。
特此公告。
上海鳴志電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 年 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