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比森:獨立董事關于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的獨立意見
深圳市艾比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關于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的獨立意見
深圳市艾比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八
次會議于 2018 年 2 月 12 日在公司 20 層 A 會議室召開,根據(jù)《公司法》、《關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創(chuàng)業(yè)板股票上市規(guī)則》和《創(chuàng)業(yè)板
上市公司規(guī)范運作指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公司章程》和《獨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有關規(guī)定,我們作為公司的獨立董事,本著對公司、全體股東和投資者負
責的態(tài)度,基于實事求是和獨立判斷的立場,對公司本次會議有關事項發(fā)表如下
獨立意見:
一、關于使用自有資金開展外匯金融衍生品投資的獨立意見
經(jīng)核查,獨立董事認為:公司開展外匯金融衍生品投資是為了提高資金使用
效率,合理降低財務費用。同時,公司已制訂了《金融衍生品交易業(yè)務控制制度》,
完善了相關業(yè)務審批流程,制訂了有針對性的風險控制措施。獨立董事認為,董
事會審議該事項程序合法合規(guī),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不存在損害公司股東
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全體獨立董事一致同意該議案提請 2018 年第二次臨時股
東大會進行審議。
獨立董事簽字:
趙 曉 劉廣靈 何 晴
2018 年 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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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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