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方微:關于控股股東股權質押交易進展情況的公告
盈方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控股股東股權質押交易進展情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
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風險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東上海盈方微電子技術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211,692,576 股,占公司總股本 25.92%。若其所持股份因質押交易糾紛后續(xù)被司
法強制執(zhí)行,可能導致公司的實際控制權發(fā)生變更,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近日,盈方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接控股股東上海盈方
微電子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盈方微電子”)函告,就其股權質押交易的進
展情況說明如下:
截至目前,盈方微電子持有公司股份 211,692,576 股,占公司總股本 25.92%,
其中累計被質押的股份數(shù)量為 211,442,176 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25.89%。參與盈
方微電子股權質押交易的質權人包括信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東方證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簡稱“東方證券”)、華融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無錫新晶達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及華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中,盈方微電子與東方證券共計發(fā)生三
筆股票質押交易,涉及質押股數(shù)為 73,000,000 股,本公告涉及質押股數(shù)為 4,000,000
股。
近日,盈方微電子收到上海市黃浦區(qū)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17】滬 0101
民初 34328 號),主要內容如下:
盈方微電子應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歸還東方證券融資本金 19,000,000 元
及融資利息 530,958.90 元;償付自 2017 年 4 月 19 日起至實際清償日止的逾期利
息(以未清償融資本金與融資利息之和為計算基數(shù),按日利率 8.5%/365 計算);
償付自 2017 年 4 月 19 日起至實際清償日止的本金違約金(以未清償融資本金為
計算基數(shù),按日利率 0.03%計算);償付自 2017 年 3 月 28 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8 日的利息違約金 39,901.56 元,以及自 2017 年 12 月 9 日起至實際清償日止的利
息違約金(以未清償融資利息為計算基數(shù),按日利率 0.03%計算);賠償公證損
失費 3,800 元、律師損失費 70,000 元。如盈方微電子屆時未履行前述付款義務,
東方證券可依法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盈方微電子質押的 4,000,000 股公司股票
(證券代碼:000670),并就所得價款在扣除處分費用后優(yōu)先受償,該質押物拍
賣、變賣后的價款超過債權數(shù)額的部分歸盈方微電子所有,不足部分由盈方微電
子繼續(xù)清償。
案件受理費 152,018 元,財產(chǎn)保全費 5,000 元,均由盈方微電子負擔。
經(jīng)盈方微電子確認,其與質權人所發(fā)生的股權質押交易事項不會對公司生產(chǎn)
經(jīng)營造成影響,但其質押股份若被處置,可能導致公司的實際控制權發(fā)生變更。
公司將持續(xù)關注上述股權質押交易事項的進展情況,并督促盈方微電子及時
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盈方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8 年 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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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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