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龍照明:關于續(xù)聘2018年度審計機構的公告
太龍(福建)商業(y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續(xù)聘 2018 年度審計機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
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太龍(福建)商業(y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第
二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及第二屆監(jiān)事會第十一次會議于 2018 年 3 月 5 日召開,
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續(xù)聘公司 2018 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
華普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經財政部和中國證監(jiān)會批準,具
有從事證券相關業(yè)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在公司 2017 年度的審計工作中,華
普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較好地完成了有關的財務審計工作。為此,
擬續(xù)聘華普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作為公司 2018 年度審計機構,
為公司提供 2018 年度會計報表審計及其他相關咨詢服務等業(yè)務,聘期一年。
獨立董事已就該事項發(fā)表了事前認可意見,并發(fā)表了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
此事項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東大會審議批準。
特此公告。
太龍(福建)商業(y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8 年 3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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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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