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董事對聘任高級管理人員的獨立意見
佛山電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對聘任高級管理人員的獨立意見
根據(jù)中國證監(jiān)會《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
見》、《上市公司治理準則》和《公司章程》等有關規(guī)定,我們作為佛
山電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的獨立董事,經認真審閱相關材料,就公司
第八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聘任公司高管人員的議案發(fā)表如下獨
立意見:
1、任職資格合法。本次聘任張勇、張學權為公司副總經理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任職資格。
2、程序合法。聘任張勇、張學權為公司副總經理程序合法、合
規(guī)。
3、同意聘任張勇、張學權為公司副總經理。
獨立董事:張楠 盧銳 呂巍
2016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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