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頻三:獨立董事關于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相關事項事前認可意見
深圳市超頻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公司第一屆
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相關事項事前認可意見
根據(jù)《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chuàng)業(yè)板上市公司規(guī)范運作指引》以及《公司
章程》等有關規(guī)定,經對相關材料的研究和討論,我們作為深圳市超頻三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 對公司聘請會計師事務所事項發(fā)
表如下事前認可意見:
(1)獨立董事竇林平、眭世榮意見:
我們認為公司此次聘請的中審眾環(huán)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簡稱“中
審眾環(huán)”)資信狀況優(yōu)良、具備為上市公司服務的經驗與能力,符合公司審計工
作獨立性和客觀性的要求和公司未來業(yè)務發(fā)展的需要,因而我們同意聘請中審眾
環(huán)作為公司 2017 年度的審計機構。
因此,我們同意將《關于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提交公司第一屆董事
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
(2)獨立董事任笛意見:
根據(jù)監(jiān)管要求,中國財政部、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發(fā)布的《關于調整
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申請條件的通知》(財會[2012]2 號)關于整改要求的
相關規(guī)定,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7 年 5 月 23 日起開展全
面整改工作(兩個月整改期),在這期間超頻三與立信溝通不再續(xù)聘立信會計師
事務所。獨立董事任笛考慮到新聘會計師事務所事出有因,且公司上市未滿半年,
對新聘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后續(xù)影響,尚待進一步觀察,因此對新聘會計師事務所
投棄權票。
(以下無正文,下接簽署頁)
【本頁無正文,為《深圳市超頻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公司第
一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相關事項事前認可意見》之簽署頁】
以下為獨立董事簽署:
竇林平 眭世榮 任笛
簽署日期:2017 年 月 日
附件:
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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