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萊特:獨立董事關于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廣東雪萊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關于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根據(jù)《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規(guī)則》等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我們作為
公司獨立董事,本著勤勉盡責的原則,就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相關事
項發(fā)表以下獨立意見:
一、關于為子公司提供擔保的獨立意見
深圳曼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曼塔智能”)系公司合并報表范圍
內(nèi)的控股子公司,曼塔智能本次申請融資業(yè)務有利于其獲得業(yè)務發(fā)展所需的資金
以支持其良性發(fā)展,符合公司的整體利益,我們允許其申請融資并為其提供擔保。
本次融資業(yè)務可能產(chǎn)生的財務風險處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圍之內(nèi),不存在損害公司
和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我們同意公司為曼塔智能向廣東華興
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請融資業(yè)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額度不超過人
民幣3,000萬元,擔保期限一年。
(以下無正文)
(此頁無正文,《廣東雪萊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第五屆董事
會第十七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之簽署頁)
獨立董事簽名:
丁海芳 彭曉偉 朱閩翀
2018 年 3 月 1 日
附件:
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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