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利智匯:關于子公司獲得政府補貼的公告
鴻利智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子公司獲得政府補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
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獲取補助的基本情況
一、獲取補助的基本情況
鴻利智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鴻利光電
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4 日收到由贛江新區(qū)臨空組團管理委員會下發(fā)的獎勵扶
持資金 4,233 萬元人民幣。該筆政府補貼以現(xiàn)金形式下發(fā),補貼款項已到賬,系
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于收到時確認為當期收益。上述政府補助與公司日常經(jīng)
營活動不相關,不具有可持續(xù)性。
二、補助的類型及其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1、補助的類型
根據(jù)《企業(yè)會計準則第 16 號—政府補助》的規(guī)定,與資產(chǎn)相關的政府補助,
是指企業(yè)取得的、用于購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長期資產(chǎn)的政府補助;與收益相關
的政府補助,是指除與資產(chǎn)相關的政府補助之外的政府補助。公司本次獲得的政
府補助不用于購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長期資產(chǎn),故為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
2、補助的確認和計量
按照《企業(yè)會計準則第 16 號-政府補助》的規(guī)定,上述補助屬于與收益相關
的政府補助,按照權責發(fā)生制原則確認營業(yè)外收入計入當期損益。最終結果以會
計師事務所審計結果為準。
3、補助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本次收到的政府補助,預計將會增加公司本年度利潤總額人民幣 4,233 萬
元。
4、風險提示和其他說明
本次政府補助的具體會計處理以審計機構年度審計確認后的結果為準,請投
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三、備查文件
1、收款憑證
特此公告。
鴻利智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 年 5 月 4 日
附件:
公告原文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