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
股票簡稱:佛山照明(A 股) 粵照明 B(B 股)
股票代碼:0 0 0 5 4 1 (A 股) 2 0 0 5 4 1 (B 股)
公告編號:2018-011
佛山電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nèi)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
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權益分配方案等情況
1、本公司2017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已經(jīng)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開
的2017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公司2017年度權益分配方案為:以公
司現(xiàn)有總股本1,272,132,868 股為基數(shù),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現(xiàn)金人
民幣3.29元(含稅),同時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1股。
2、自公司2017年度利潤分配方案披露至實施期間,公司股本總
額沒有發(fā)生變化。
3、本次實施的利潤分配方案與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分配方案一
致。
4、本次利潤分配方案的實施距離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時間未超
過兩個月。
二、權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度權益分配方案為:以公司現(xiàn)有總股本
1,272,132,868股(其中A股979,340,368股,B股292,792,500股)為
基數(shù),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現(xiàn)金人民幣3.29 元(含稅),同時以資
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1股。
派發(fā)現(xiàn)金紅利代扣代繳稅事項如下:
A股QFII、RQFII以及持有首發(fā)前限售股的個人和證券投資基金扣
稅后,每10股派現(xiàn)金2.961元(稅率按10%計征);A股持有首發(fā)后限
售股、股權激勵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個人,股息紅利稅實行差別
化稅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3.29元,權益登記日后根據(jù)投資者減持股
票情況,再按實際持股期限補繳稅款【注】;A股持有首發(fā)后限售股、
股權激勵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證券投資基金所涉紅利稅,對香港
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按10%征收,對內(nèi)地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
分實行差別化稅率征收【注】;對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
業(yè),本公司未代扣代繳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所得發(fā)生地繳納。
B股非居民企業(yè)、持有首發(fā)前限售股的個人扣稅后每10股派現(xiàn)金
2.961 元(稅率按10%計征),持有無限售流通股的境內(nèi)個人股東,
股息紅利稅實行差別化稅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3.29元,權益登記日
后根據(jù)投資者減持股票情況,再按實際持股期限補繳稅款【注】。
【注:根據(jù)先進先出的原則,以投資者證券賬戶為單位計算持股
期限,持股1個月(含1個月)以內(nèi),每10股補繳稅款0.658元(實際
應補繳稅率20%);持股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補繳稅
款0.329元(實際應補繳稅率10%);持股超過1年的,不需補繳稅款?!?br/> 特別說明:由于本公司為中外合資企業(yè),境外個人股東可暫免繳
納紅利所得稅。
B股股東的現(xiàn)金紅利以本公司股東大會決議日后第一個工作日
(即2017年4月27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兌換港幣的中間價
(1 港幣兌人民幣0.8079元)折合港幣兌付。
未來代扣B股個人股東需補繳稅款的,按照上述1港幣兌人民幣
0.8079元的匯率折算。
分紅前公司總股本為1,272,132,868股(其中A股979,340,368股,
B股292,792,500股),分紅后公司總股本為1,399,346,154股(其中A
股1,077,274,404股,B股322,071,750股)
三、股權登記日與除權除息日
1、A 股股權登記日:2018年5月10日,除權除息日:2018年5月11
日;
2、B 股最后交易日:2018年5月10日,除權除息日:2018年5月
11日,B 股股權登記日:2018年5月15日。
四、權益分派對象
1、截止2018年5月10日下午深圳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
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A 股股東。
2、截止2018年5月15日(最后交易日2018年5月10日)下午深圳
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B 股股東。
五、權益分派方法
1、A股本次所轉股于2018年5月11日直接計入股東A股證券賬戶;
B股本次所轉股于2018年5月15日直接計入股東B股證券賬戶。在轉股
過程中產(chǎn)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數(shù)點后尾數(shù)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
股東派發(fā)1股(若尾數(shù)相同時則在尾數(shù)相同者中由系統(tǒng)隨機排序派
發(fā)),直至實際轉股總數(shù)與本次轉股總數(shù)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A 股現(xiàn)金紅利于2018年5月11日通過股東托管券商或其他托管
機構直接劃入其資金賬戶; B 股現(xiàn)金紅利于2018年5月15日通過股東
托管券商或托管銀行直接劃入其資金賬戶;
若B 股股東在2018年5月15日辦理了“粵照明B”轉托管,其股息仍
在原托管證券公司或托管銀行處領取。
3、以下A股股東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發(fā):
序號 股東賬號 股東名稱
1 08*****029 佑昌燈光器材有限公司
在權益分派業(yè)務申請期間(申請日:2018年4月28日至登記日:
2018年5月10日),如因自派股東證券賬戶內(nèi)股份減少而導致委托中
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現(xiàn)金紅利不足的,一
切法律責任與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擔。
六、本次A股所轉的無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為2018年5月11
日,B股所轉的可流通股份起始交易日為2018年5月16日。
七、股份變動情況表
本次變動前 本次轉增股(股) 本次變動后
數(shù)量(股) 持股比例 數(shù)量(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條 12,698,778 0.998% 1,269,877 13,968,655 0.998%
件股份
二、無限售條 1,259,434,090 99.002% 125,943,409 1,385,377,499 99.002%
件股份
三、股份總數(shù) 1,272,132,868 100% 127,213,286 1,399,346,154 100%
八、本次實施轉股后,按新股本1,399,346,154股攤薄計算,2017
年度,每股凈收益為0.529元。
九、其他事項說明
B股股東中如果存在不屬于境內(nèi)個人股東或非居民企業(yè)但所持紅
利被扣所得稅的情況,請于2018年5月25日前(含當日)與公司聯(lián)系,
并提供相關材料以便進行甄別,確認情況屬實后本公司可協(xié)助其與本
地主管稅務機關溝通返還所扣稅款。
十、有關咨詢辦法
咨詢部門:佛山電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辦公室
咨詢地址:廣東省佛山市禪城區(qū)汾江北路64號(郵編:528000)
聯(lián) 系 人:黃玉芬
聯(lián)系電話:0757-82966028
傳真號碼:0757-82816276
十一、備查文件
1、佛山電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決議;
2、佛山電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佛山電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