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建光電:更正公告
深圳市聯建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
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深圳市聯建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8 日披
露了《北京遠洋林格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未實現業(yè)績承諾的補償方案》 公告編號:
2018-053)。上述公告部分內容有誤,具體需更正的內容及更正后的內容如下:
對公告中的“二、業(yè)績實現情況 2、根據遠洋傳媒 2015 年度、2016 年度、
2017 年度經審計的符合《盈利預測補償協(xié)議》中約定的凈利潤情況,遠洋傳媒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業(yè)績承諾實現情況如下:”進行更正。
更正前:
2、根據遠洋傳媒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經審計的符合《盈利預
測補償協(xié)議》中約定的凈利潤情況,遠洋傳媒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
業(yè)績承諾實現情況如下:
人民幣:萬元
承諾期間 承諾凈利潤 實現金額 差額 完成率
2015 年度 2,000.00 2,230.35 230.35 111.52%
2016 年度 2,400.00 1,107.22 -1,292.78 46.13%
2017 年度 2,800.00 1,460.15 -1,339.85 52.15%
更正后:
2、根據遠洋傳媒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經審計的符合《盈利預
測補償協(xié)議》中約定的凈利潤情況,遠洋傳媒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
業(yè)績承諾實現情況如下:
人民幣:萬元
承諾期間 承諾凈利潤 實現金額 差額 完成率
2015 年度 2,000.00 2,230.35 230.35 111.52%
2016 年度 2,400.00 1,107.22 -1,292.78 46.13%
2017 年度 2,880.00 1,460.15 -1,419.85 50.70%
原公告其他內容不變,由此給投資者帶來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將進一
步加強信息披露的審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質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聯建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8 年 5 月 14 日
附件:
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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