珈偉股份:關于股東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凍結的公告
深圳珈偉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股東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凍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或者重大遺漏。
深圳珈偉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珈偉股份”)近日通
過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統(tǒng)查詢,獲悉公司股東振發(fā)能源
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振發(fā)能源”)持有的公司股份 225,465,413 股被司法
凍結,具體事項如下:
一、股東股份本次被司法凍結的具體情況
是否為控股 本次被司法 本次凍結
司法凍結開 司法凍結到
股東名稱 股東及一致 凍結股份數 司法凍結執(zhí)行人 占其所持
始日期 期日
行動人 量(股) 股份比例
振發(fā)能源集團 安徽省安慶市中
否 225,465,413 2018/4/27 2021/4/26 100%
有限公司 級人民法院
經公司詢證振發(fā)能源,得到回復如下:振發(fā)能源通過相關法院了解到其持有
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凍結的原因系振發(fā)能源為其項目公司與第三方公司的融資租
賃合同提供擔保產生債務糾紛所致。目前,振發(fā)能源經與債權方溝通協(xié)商已就相
關事項達成共識,預計上述事項將于近期得到妥善解決。
二、股東股份累計被凍結情況
截至本公告日,振發(fā)能源共持有公司股份 225,465,413 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26.39%,其股份被司法凍結后處于凍結狀態(tài)的股份數為 225,465,413 股,占其
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 100%,占本公司總股本的 26.39%。
三、股東股份被司法凍結的影響及風險提示
振發(fā)能源系公司第二大股東,非實際控制人,振發(fā)能源此次股份被凍結事項
不會影響公司的正常生產經營。公司將持續(xù)關注該事項的后續(xù)進展情況,督促振
發(fā)能源盡快解決該事項,并按照規(guī)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
為《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
網。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披露的信息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相
關公告并注意投資風險。
四、備查文件
1、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證券質押及司法凍結明細表。
特此公告!
深圳珈偉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8 年 5 月 3 日
附件:
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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