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基股份:2017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湖北臺基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
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不存在增減、變更、否決提案的情況。
2、本次股東大會未涉及變更前次股東大會決議的情形。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會議召開情況
1、會議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2、會議召開方式:本次股東大會采用現(xiàn)場表決與網(wǎng)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3、會議召開時間
現(xiàn)場會議時間:2018年4月10日下午14:00
網(wǎng)絡投票時間:2018 年 4 月 9 日- 4 月 10 日。其中,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系
統(tǒng)進行網(wǎng)絡投票的時間為:2018 年 4 月 10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lián)網(wǎng)投票系統(tǒng)投票的時間為:2018 年 4 月 9 日下
午 15:00 至 10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時間。
4、現(xiàn)場會議召開地點:湖北省襄陽市襄城區(qū)勝利街162號公司行政樓會議室
5、會議主持人:邢雁董事長
6、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與表決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湖
北臺基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關規(guī)定。
(二)會議出席情況
2017 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1、會議出席的總體情況
出席現(xiàn)場會議和參加網(wǎng)絡投票的股東(或代理人)共 8 人,合計持有股份數(shù)
42,730,800 股,占公司股份總數(shù)的 30.0752%,出席會議的股東(或代理人)均為
2018 年 4 月 2 日下午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結束時,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擁有公司股票的股東(或代理人)。其中,出席現(xiàn)
場會議的股東(或代理人)共 1 人,持有股份數(shù) 42,652,000 股,占公司股份總數(shù)
的 30.0197%;參加網(wǎng)絡投票方式的股東(或代理人)共 7 人,持有股份數(shù) 78,800
股,占公司股份總數(shù)的 0.0555%。
2、其他人員出席情況
公司的董事、監(jiān)事和董事會秘書出席了本次會議,公司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及
公司聘請的律師列席了本次會議。
二、議案審議表決情況
會議以現(xiàn)場記名投票表決和網(wǎng)絡投票的方式,審議通過了以下議案:
(一)審議通過《2017 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表決情況:同意 42,667,90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股東有表決權總股份數(shù)的
99.8528%;反對 47,50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股東有表決權總股份數(shù)的 0.1112%;
棄權 15,40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股東有表決權總股份數(shù)的 0.0360%。
其中出席會議的單獨或者合計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東表決結
果:同意 15,90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20.1777%;反對 47,500 股,
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60.2792%;棄權 15,40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
東所持股份的 19.5431%。
(二)審議通過《2017 年度監(jiān)事會工作報告》
表決情況:同意 42,667,90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股東有表決權總股份數(shù)的
99.8528%;反對 47,50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股東有表決權總股份數(shù)的 0.1112%;
棄權 15,40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股東有表決權總股份數(shù)的 0.0360%。
其中出席會議的單獨或者合計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東表決結
2017 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果:同意 15,90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20.1777%;反對 47,500 股,
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60.2792%;棄權 15,40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
東所持股份的 19.5431%。
(三)審議通過《2017 年年度報告及摘要》
表決情況:同意 42,683,30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股東有表決權總股份數(shù)的
99.8888%;反對 47,50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股東有表決權總股份數(shù)的 0.1112%;
無棄權。
其中出席會議的單獨或者合計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東表決結
果:同意 31,30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39.7208%;反對 47,500 股,
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60.2792%;無棄權。
(四)審議通過《2017 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表決情況:同意 42,683,30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股東有表決權總股份數(shù)的
99.8888%;反對 47,50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股東有表決權總股份數(shù)的 0.1112%;
無棄權。
其中出席會議的單獨或者合計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東表決結
果:同意 31,30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39.7208%;反對 47,500 股,
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60.2792%;無棄權。
(五)審議通過《2017 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公司 2017 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為: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總股份 14,208 萬
股為基數(shù),擬向全體股東按每 10 股派發(fā)現(xiàn)金紅利 2 元(含稅),共計派發(fā) 2,841.60
萬元,剩余未分配利潤結轉下一年度。同時公司以資本公積向全體股東每 10 股轉
增 5 股,共計轉增 7,104 萬股,轉增后公司總股本將增加至 21,312 萬股。
表決情況:同意 42,683,30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股東有表決權總股份數(shù)的
99.8888%;反對 47,50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股東有表決權總股份數(shù)的 0.1112%;
無棄權。
2017 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其中出席會議的單獨或者合計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東表決結
果:同意 31,30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39.7208%;反對 47,500 股,
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60.2792%;無棄權。
(六)審議通過《關于續(xù)聘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
表決情況:同意 42,667,90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股東有表決權總股份數(shù)的
99.8528%;反對 47,50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股東有表決權總股份數(shù)的 0.1112%;
棄權 15,40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股東有表決權總股份數(shù)的 0.0360%。
其中出席會議的單獨或者合計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東表決結
果:同意 15,90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20.1777%;反對 47,500 股,
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60.2792%;棄權 15,40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
東所持股份的 19.5431%。
(七)審議通過《關于 2017 年度計提資產(chǎn)減值準備的議案》
表決情況:同意 42,667,90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股東有表決權總股份數(shù)的
99.8528%;反對 62,90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股東有表決權總股份數(shù)的 0.1472%;
無棄權。
其中出席會議的單獨或者合計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東表決結
果:同意 15,90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20.1777%;反對 62,900 股,
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79.8223%;無棄權。
(八)審議通過《關于使用閑置資金購買理財產(chǎn)品的議案》
表決情況:同意 42,667,90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股東有表決權總股份數(shù)的
99.8528%;反對 47,50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股東有表決權總股份數(shù)的 0.1112%;
棄權 15,40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股東有表決權總股份數(shù)的 0.0360%。
其中出席會議的單獨或者合計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東表決結
果:同意15,9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20.1777%;反對47,500股,
2017 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60.2792%;棄權15,4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
所持股份的19.5431%。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福建天衡聯(lián)合(福州)律師事務所律師到會見證了本次股東大會,并出具了
法律意見書,認為:湖北臺基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東大會的召集、
召開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本次會議
的召集人和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合法有效,本次會議的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合法
有效。
四、備查文件
1、湖北臺基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2、福建天衡聯(lián)合(福州)律師事務所出具的《關于湖北臺基半導體股份有
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湖北臺基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