洲明科技:關于部分已獲授但未解鎖的2016年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完成的公告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部分已獲授但未解鎖的2016年限制性股票
回購注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
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公司本次回購注銷原激勵對象郭遠生、王繼鵬、劉雅萍等共計20人已獲
授但未解鎖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計238,000股,占回購注銷前公司總股
本的0.037%,回購價格為7.44元/股。
2、公司本次回購注銷原激勵對象程春金已獲授但未解鎖的預留授予部分限
制性股票共計100,000股,占回購注銷前公司總股本的0.016%,回購價格為7.59
元/股。
3、公司于2018年6月13日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
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購注銷事宜。本次回購注銷完成后,公司總股本由2018年5月
31日的634,721,805股變更為2018年6月13日634,383,805股。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況
1、2016年12月27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及第三屆監(jiān)事會
第十一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
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
議案》、《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
關事宜的議案》以及《關于核實公司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fā)表了一致同意的獨立意見,監(jiān)事
會對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審核,認為激勵對象主體資格合法有效。北京市康達律
師事務所出具了相應的法律意見書。
2、2017年1月13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并通過了《關于
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
事會辦理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
3、2017年2月14日,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和第三屆監(jiān)事會第
十三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議
案》、《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的議案》。
因91人自愿放棄認購公司擬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計122.08萬股,故2016年限
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激勵對象的人數由741人調整到650人,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總數由2,380萬股調整為2,257.92萬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為1,877.922
萬股,預留授予部分為380萬股。2016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日為2017
年2月14日,授予價格為7.49元/股。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fā)表了獨立意見,確定的
授予日符合相關規(guī)定。監(jiān)事會對調整后的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審核,認為激勵對
象主體資格合法有效。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出具了相應的法律意見書。
4、2017年2月28日,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和第三屆監(jiān)事會第十
四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及
授予權益數量的議案》。鑒于有87名激勵對象在資金繳納過程中因個人原因放棄
認購公司擬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計44,380股,因此,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
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勵對象人數由650人調整為563人,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總數由2,257.92 萬股調整為2,253.4820萬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為1,873.4820
萬股,預留授予部分為380萬股。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fā)表了一致同意的獨立意見,
監(jiān)事會對調整后的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審核,認為激勵對象主體資格合法有效。
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出具了相應的法律意見書。
5、2017年3月9日,公司披露了《關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
部分授予完成的公告》。經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審核確認,公司完成了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的登記
工作,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為2017年3月13日,共涉激勵對象563名,獲授限制性
股票數量為18,734,820股。
6、2017年6月7日,公司召開了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及第三屆監(jiān)事
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回
購注銷價格的議案》。鑒于公司已于2017年5月26日實施完畢了2016年年度利潤
分配方案,即以公司總股本630,010,986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0.50元
人民幣現金(含稅),故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的回購注銷價
格由7.49元/股調整為7.44元/股。公司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發(fā)表了獨立意見,北
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出具了相應的法律意見書。
7、2017年9月7日,公司召開了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五次會議及第三屆監(jiān)事
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部分2016年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根據公司2017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鑒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
劃中的原激勵對象張琴、龍芳、蕭曉勉等共計20人已離職,董事會同意公司回購
注銷上述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2016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共計
395,000股,回購注銷價格為7.44元/股。本次回購注銷完成后,公司2016年限制
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勵對象將由563名調整至543名,已獲授但尚未
解 鎖 的 2016 年 限 制 性 股 票 首 次 授 予 部 分 總 數 將 由 18,734,820 股 減 少 至
18,339,820股。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fā)表了獨立意見,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出具
了相應的法律意見書。
8、2017年11月8日,公司召開了第三屆董事會第四十次會議及第三屆監(jiān)事會
第二十八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勵
計劃預留授予部分的議案》。根據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
的相關規(guī)定及2017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公司董事會認為2016年限制性
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的授予條件已經成就,董事會確定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
激勵計劃預留部分的授予日為2017年11月8日。本次共向110名激勵對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380萬股,授予價格為7.59元/股。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fā)表了獨立意見,北
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出具了相應的法律意見書。
9、2017年11月27日,公司召開了第三屆董事會第四十一次會議及第三屆監(jiān)
事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
留部分的激勵對象名單及授予權益數量的議案》,鑒于在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勵
計劃預留授予部分的認購資金繳納過程中,原激勵對象中有5人因個人原因放棄
認購公司擬向其授予的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計10,000股,經調整后,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授予部分的激勵對象人數由110人調整為105人,授予
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總數由380萬股調整為379萬股。
10、2018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開了第三屆董事會第四十七次會議及第三屆
監(jiān)事會第三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部分 2016 年限制性股票的
議案》。根據公司 2017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鑒于公司 2016 年限制性
股票激勵計劃中的原激勵對象郭遠生、王繼鵬、劉雅萍等共計 20 人已離職/考核
不合格,不再具備激勵資格,公司將回購注銷上述 20 人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 2016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共計 238,000 股,回購注銷價格為 7.44 元/股;由于
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中預留授予部分原激勵對象程春金已離職,不
再具備激勵資格,公司將回購注銷其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 2016 年限制性股票預
留授予部分共計 100,000 股,回購注銷價格為 7.59 元/股。
二、本次回購注銷的限制性股票數量及定價依據、占總股本的比例
1、回購注銷的原因、數量和價格
根據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
由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中首次授予部分原激勵對象郭遠生、王繼鵬、
劉雅萍等共計20人已離職/考核不合格,不再具備激勵資格,公司將回購注銷上
述20人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2016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共計238,000股,回
購注銷價格為7.44元/股;由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中預留授予部分
原激勵對象程春金已離職,不再具備激勵資格,公司將回購注銷其已獲授但尚未
解鎖的2016年限制性股票預留授予部分共計100,000股,回購注銷價格為7.59元/
股。
2、回購注銷價格及定價依據
根據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之“第十四章 限制性股
票回購注銷原則 一、回購價格的調整方法”的相關規(guī)定,若公司發(fā)生資本公積
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股份拆細、配股或縮股等影響公司股本總量或公司股
票價格事項的,公司應對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做相應的調整,其中
發(fā)生派息的調整方法為:P=P0-V(P0為調整前的授予價格;V為每股的派息額;
P為調整后的回購價格)。
2017年6月7日,公司召開了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及第三屆監(jiān)事會第
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回購注
銷價格的議案》。鑒于公司已于2017年5月26日實施完畢了2016年年度利潤分配方
案,即以公司總股本630,010,986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0.50元人民幣
現金(含稅),故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的回購注銷價格由7.49
元/股調整為7.44元/股。
2017年11月8日,公司召開了第三屆董事會第四十次會議及第三屆監(jiān)事會第
二十八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
劃預留授予部分的議案》,確定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的授予
日為2017年11月8日,授予價格為7.59元/股。
3、回購注銷的資金來源
本次回購注銷部分2016年限制性股票所需資金來源于公司自有資金。
4、回購注銷的驗資情況
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對公司截至2018年5月31日止減少注冊
資 本 及 股 本 的 情 況 進 行 了 審 驗 , 并 于 2018 年 6 月 1 日 出 具 了 編 號 為 天 健 驗
[2018]3-36號的《驗資報告》,認為:截至2018年5月31日止,公司已減少實收
資本人民幣叁拾叁萬捌仟元整(¥338,000.00),減少資本公積(股本溢價)2,191,
720.00元。
5、占總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購注銷的股份數量為338,000股,占回購注銷前公司總股本的0.05%。
經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審核確認,上述共計338,0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事宜已于2018年6月13日辦理完畢。
三、本次回購注銷后股本結構變動表
本次變動前 本次變動增減 本次變動后
2018年5月31日 (股) 2018年6月13日
股票類型
數量(股) 比例 % (+、-) 數量(股) 比例 %
一、有限售條件股份 258,424,635 40.71% -338,000 258,086,635 40.68%
高管鎖定股 141,361,743 22.27% 0 141,361,743 22.28%
首發(fā)后限售股 98,527,036 15.52% 0 98,527,036 15.53%
股權激勵限售股 18,535,856 2.929% -338,000 18,197,856 2.87%
二、無限售流通股 376,297,170 59.29% 0 376,297,170 59.32%
三、總股本 634,721,805 100.00% -338,000 634,383,805 100.00%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 年 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