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比森:關于2017年股票期權(quán)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之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記完成的公告
證券代碼:300389 證券簡稱:艾比森 公告編碼:2018-045
深圳市艾比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 2017 年股票期權(quán)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之預留部分限
制性股票授予登記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nèi)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
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根據(jù)中國證監(jiān)會《上市公司股權(quán)激勵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國證
券登記結(jié)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關規(guī)則的規(guī)定,深圳市艾比森光電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艾比森”)完成了《深圳市艾比森光電股份有限公
司 2017 年股票期權(quán)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以下簡稱“激勵計劃”)所
涉及的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記工作,現(xiàn)將有關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決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況
1、2017 年 8 月 8 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關
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議案》、《關
于將陳云先生作為股權(quán)激勵對象的議案》、《關于公司的議案》、《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quán)董事會辦理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權(quán)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關于提請召開公司
2017 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激勵計劃的相關議案發(fā)表
了獨立意見。
2、2017 年 8 月 8 日,公司召開第三屆監(jiān)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
公司及其摘要的議案》、《關
于將陳云先生作為股權(quán)激勵對象的議案》、《關于公司的議案》、《關于核查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權(quán)與限
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議案》。
3、2017 年 8 月 9 日至 2017 年 8 月 24 日,公司對本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的
姓名和職務在公司官方網(wǎng)站(http://www.absen.cn)及內(nèi)部 OA 系統(tǒng)進行了公示,
在公示期內(nèi),公司監(jiān)事會未接到與激勵計劃擬激勵對象有關的任何異議。2017
年 8 月 25 日,公司監(jiān)事會發(fā)表了《監(jiān)事會關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權(quán)與限制性股
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審核意見及公示情況的說明》。
4、2017 年 8 月 31 日,公司召開 2017 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逐項審議通
過《關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議
案》、審議通過《關于將陳云先生作為股權(quán)激勵對象的議案》、《關于公司的議案》、《關于提請股東大會
授權(quán)董事會辦理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權(quán)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
并披露了《關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權(quán)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nèi)幕信息知情人買
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
5、2017 年 9 月 21 日,公司召開了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和第三屆監(jiān)
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深圳市艾比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調(diào)整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權(quán)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及授予權(quán)益數(shù)量的議案》、《深圳
市艾比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向激勵對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權(quán)與限制性股票的
議案》,關聯(lián)董事對相關議案已進行回避表決,公司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發(fā)表了
獨立意見,監(jiān)事會對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核實。
6、2018 年 3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和第三屆監(jiān)事會第
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預留部分股票期權(quán)與限制性股票的議
案》,董事會認為 2017 年股票期權(quán)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規(guī)定的預留授予條件已
經(jīng)成就,同意確定 2018 年 3 月 19 日為預留權(quán)益授予日,授予 11 名激勵對象 82.50
萬份股票期權(quán),授予 2 名激勵對象 21.50 萬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獨立董事對相關
事項發(fā)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7、2018 年 6 月 4 日,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和第三屆監(jiān)事會第
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diào)整 2017 年股票期權(quán)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權(quán)益
價格的議案》,2018 年 5 月 24 日公司實施 2017 年年度權(quán)益分派后,同意對預留
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由原每股 9.50 元調(diào)整為每股 9.42 元。并且本事項獲得了
公司 2017 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quán),公司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發(fā)表了同意
的獨立意見。
二、限制性股票預留部分授予的具體情況
1、股票來源:公司向激勵對象定向發(fā)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2、授予日與上市日: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為 2018 年 3 月 19 日,授
予股份的上市日期為 2018 年 6 月 12 日。
3、授予價格: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價格為每股 9.42 元。
4、本次向 2 名激勵對象共授予 21.50 萬股限制性股票,具體分配如下:
獲授的限制性股 約占授予限制性股 約占目前股本
姓名 職務
票數(shù)量(萬股) 票總數(shù)的比例 總額的比例
羅艷君 大區(qū)總經(jīng)理 9.00 3.10% 0.03%
中國業(yè)務區(qū)事業(yè)
高鑫 12.50 4.30% 0.04%
部總經(jīng)理
合計 -- 21.50 7.40% 0.07%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勵對象通過全部有效的股權(quán)激勵計劃獲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勵計劃所涉及的標的股票總數(shù)累計不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 10%。
2018 年 3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和第三屆監(jiān)事會第十次
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預留部分股票期權(quán)與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認為 2017 年股票期權(quán)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規(guī)定的預留授予條件已經(jīng)成就,確
定 2018 年 3 月 19 日為預留權(quán)益授予日,授予 2 名激勵對象 21.50 萬股限制性股
票。
5、本次激勵計劃實施后,不會導致公司股權(quán)分布情況不符合上市條件的要
求。
6、激勵計劃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況:
(1)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有效期
激勵計劃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勵對象獲授的限制性股票全
部解除限售或回購注銷完畢之日止,最長不超過 48 個月。
(2)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激勵計劃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為自激勵對象獲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記
日起 12 個月。激勵對象根據(jù)本激勵計劃獲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內(nèi)不得轉(zhuǎn)讓、
用于擔?;騼斶€債務。
解除限售后,公司為滿足解除限售條件的激勵對象辦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滿
足解除限售條件的激勵對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購注銷。
本激勵計劃預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時間
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時間 解除限售比例
自預留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記日起12個月后的首
預留的限制性股票
個交易日起至相應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記日起24個 50%
第一個解除限售期
月內(nèi)的最后一個交易日當日止
自預留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記日起24個月后的首
預留的限制性股票
個交易日起至相應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記日起36個 50%
第二個解除限售期
月內(nèi)的最后一個交易日當日止
(3)公司業(yè)績考核要求
預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年度進行業(yè)績考核,達到業(yè)績考核目標作為
激勵對象的解除限售條件。
各年度業(yè)績考核目標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業(yè)績考核目標
公司需滿足下列兩個條件之一:
預留部分第一個解除
2018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jīng)常性損益的凈利潤不低
限售期
于2.3億元;2018年度營業(yè)收入不低于23億元
公司需滿足下列兩個條件之一:
預留部分第二個解除
2019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jīng)常性損益的凈利潤不低
限售期
于3億元;2019年度營業(yè)收入不低于30億元
注:凈利潤考核指標均以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jīng)常性損益后的凈利
潤并剔除本激勵計劃實施影響的數(shù)值作為計算依據(jù)。
公司未滿足上述業(yè)績考核目標的,所有激勵對象對應考核當年可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購注銷。
(4)限制性股票的個人績效考核
根據(jù)公司《2017 年股票期權(quán)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激
勵對象依據(jù)上一年度考核結(jié)果進行解除限售。激勵對象考核當年不能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購注銷。
三、限制性股票認購資金的驗資情況
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6 月 5 日出具了驗資報告(信
會師報字[2018]第 ZI10488 號),對公司截至 2018 年 6 月 4 日新增注冊資本及實
收資本(股本)情況進行了審驗,認為:
截至 2018 年 6 月 4 日,艾比森己收到羅艷君、高鑫 2 位激勵對象繳納的新
增注冊資本(股本)合計人民幣 215,000.00 元(大寫:貳拾壹萬伍仟元整)。各
激勵對象以貨幣資金出資 2,025,300.00 元,其中: 增加股本 215,000.00 元,增
加 資 本 公積 1,810,300.00 元 。 變 更 后的 累 計 注冊 資 本 實收 金 額 為人 民 幣
319,858,336.00 元,累計股本為人民幣 319,858,336.00 元。
四、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為 2018 年 3 月 19 日,預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上市日期為 2018 年 6 月 12 日。
五、股本結(jié)構(gòu)變動情況表
本次變動前 本次變動 本次變動后
股份性質(zhì) 限制性股
數(shù)量(股) 比例(%) 數(shù)量(股) 比例(%)
票(股)
一、限售條件流通股 155,998,202 48.80 215,000 156,213,202 48.84
1、高管鎖定股 153,992,447 48.18 153,992,447 48.14
2、股權(quán)激勵限售股 2,005,755 0.62 215,000 2,220,755 0.70
二、無限售條件流通股 163,645,134 51.20 163,645,134 51.16
總股本 319,643,336 100.00 215,000 319,858,336 100.00
六、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持股比例變動情況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總數(shù)由原來 319,643,336 股增加
至 319,858,336 股,導致股東持股比例發(fā)生變動,但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及實
際控制人發(fā)生變化,具體情況如下:
本次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記完成前,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為丁
彥輝先生、任永紅先生、鄧江波先生三人。丁彥輝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2,507,669
股,占授予登記完成前公司股份總數(shù)的 25.81%;任永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1,348,491 股,占授予登記完成前公司股份總數(shù)的 19.19%;鄧江波先生持有公
司股份 61,300,544 股,占授予登記完成前公司股份總數(shù)的 19.18%。三人合計持
有公司 205,156,704 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64.18%。
本次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記完成后,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丁彥
輝先生、任永紅先生、鄧江波先生控制公司股份數(shù)量不變,三人合計持股比例變
化至 64.14%。本次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記完成后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及實
際控制人發(fā)生變化。
七、收益攤薄情況
本次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新股本 319,858,336 股攤薄計算,
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每股收益為 0.0692 元/股。
八、參與激勵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 6 個月買賣公司
股票情況的說明
本次授予登記的激勵對象為中層管理人員,不包括董事、高級管理人員。
九、本次股權(quán)激勵計劃募集資金使用計劃及說明
本次股權(quán)激勵計劃籌集的資金將全部用于補充公司流動資金。
十、備查文件
1、《深圳市艾比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驗資報告信會師報字[2018]第 ZI10488
號》。
特此公告。
深圳市艾比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8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