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集團:關于回購公司部分境內(nèi)上市外資股(B股)股份的債權人通知公告
方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回購公司部分境內(nèi)上市外資股(B股)股份的
債權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nèi)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
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方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8年5月15日召開2017年
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部分境內(nèi)上市外資股(B股)股份的議
案》。根據(jù)該決議,公司將在回購資金總額不超過1億元人民幣,折合港幣1.2405
億元(按2018年4月24日港幣對人民幣匯率中間價:1港幣=0.80615人民幣換算,
實際使用人民幣金額則按外匯申購當日匯率換算,包括換匯、交易手續(xù)費等相關
費用)、回購股份價格不高于5.00港元/股的條件下,回購數(shù)量最多不超過3,100
萬股B股(具體數(shù)額以回購期滿時實際回購的股份數(shù)量為準)。本次回購的股份
將依法予以注銷并相應減少注冊資本。本次回購尚需取得相關有權部門批準,并
根據(jù)監(jiān)管部門要求完成其他審批或備案程序后方可實施。
本次回購完成后,公司注冊資本將根據(jù)實際回購的股份數(shù)量而減少。根據(jù)《公
司法》、《上市公司回購社會公眾股份管理辦法(試行)》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
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凡公司債權人均有權在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天內(nèi)(即自2018
年5月16日至2018年6月29日截止),憑有效債權證明文件及憑證向公司要求清償
債務或要求公司提供相應擔保。如有上述要求的債權人可按下述方式向公司申報
債權:
(1)以郵寄方式申報的(申報日以寄出郵戳日為準),請按以下地址寄送
其債權資料:
郵寄地址: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qū)高新技術產(chǎn)業(yè)園南區(qū)科技南十二路方大大廈
20樓
收件部門:方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處
郵政編碼:518057
特別提示:郵寄時,請在郵件封面注明“申報債權”字樣。
(2)以傳真方式申報的,請按以下傳真號碼發(fā)送其債權資料:
傳真號碼:0755-26788353
收件部門:方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處
特別提示:傳真時,請在首頁注明“申報債權”字樣
特此公告。
方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8年5月16日
附件:
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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