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王:關于對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向銀行申請綜合授信提供擔保的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對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向銀行申請
綜合授信提供擔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
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重要內容提示:
被擔保人名稱:公司全資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照明工程公司”)
為滿足全資子公司照明工程公司業(yè)務發(fā)展對資金的需求,海洋王照明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同意繼續(xù)為照明工程公司向銀行申請的綜合授
信額度人民幣 10,000 萬元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截至目前,上述擔保無反擔保,公司無逾期對外擔保情形。
上述事項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一、擔保的基本情況
為滿足全資子公司照明工程公司業(yè)務發(fā)展對資金的需求,經公司第四屆董事
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的《關于對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向銀行申請綜
合授信提供擔保的議案》,公司同意繼續(xù)為照明工程公司向銀行申請的綜合授信
額度人民幣 10,000 萬元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二、本擔保事項需履行的內部決策程序
1、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會議以 13 票
同意,0 票反對,0 票棄權,一致通過《關于對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向銀行申請綜合授信提供擔保的議案》。
2、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召開第四屆監(jiān)事會第三次會議,會議以 3 票同
意,0 票反對,0 票棄權,一致通過《關于對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向
銀行申請綜合授信提供擔保的議案》。
3、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東大會審議批準。
三、被擔保單位基本情況
1、名稱: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2、注冊資本:10050 萬元
3、法定代表人:楊志杰
4、成立日期:2003 年 3 月 24 日
5、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區(qū)南海大道以西鵬基時代創(chuàng)業(yè)園花樣年美年廣場
5 棟 B588
6、經營范圍:燈具的技術開發(fā)、銷售、租賃;照明工程的設計;照明燈具、
照明設備、照明系統(tǒng)的安裝調試和技術服務;經營進出口業(yè)務(法律、行政法規(guī)、
國務院決定禁止的項目除外,限制的項目須取得許可后方可經營);照明節(jié)能技
術的開發(fā),合同能源管理;自有物業(yè)租賃。許可經營項目:燈具的生產;城市及
道路照明工程專業(yè)承包;物業(yè)管理。
7、股權結構:公司持股 100%
8、最近一期財務基本情況:2018 年一季度末總資產 99,815.97 萬元,凈資
產 79,521.57 萬元,負債 20,294.40 萬元,2018 年一季度主營業(yè)務收入 21,390.71
萬元,利潤總額為 1,186.38 萬元。
四、對外擔保的主要內容
公司目前尚未簽訂相關擔保協(xié)議,上述計劃擔??傤~僅為公司擬提供的擔保
額度,上述擔保尚需銀行或相關機構審核同意,簽約內容和時間以實際簽署的合
同為準。
五、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數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對外擔保余額 0 元,占最近一期經審計
凈資產的比例為 0%。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對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的余額為 10,000 元,占最近一
期經審計凈資產的比例為 5.67%。
公司無逾期對外擔保。
六、獨立董事及董事會意見
1、獨立董事意見:公司為全資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向銀
行申請綜合授信 1 億元提供擔保,有利于全資子公司籌措經營所需資金,進一
步提高其經濟效益,符合全體股東及公司整體利益,且不損害中小股東的利益。
公司擬提供的擔保及履行的審批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
我們一致同意在提交公司 2017 年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實施。
2、董事會意見:公司為全資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擔
保是考慮到公司所屬子公司融資及經營需求而作出的,其財務風險處于公司可控
范圍之內,不存在與中國證監(jiān)會相關規(guī)定及《公司章程》相違背的情況。
七、備查文件
1、《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
2、《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監(jiān)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關于第四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 年 4 月 23 日
附件:
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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