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體科技獨立董事關于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四川華體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關于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國證監(jiān)會《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
事制度的指導意見》、《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四川華體照明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相關規(guī)定,作為四川華體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
司”)的獨立董事,我們審閱了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相關資料,全體獨立
董事本著認真、負責的態(tài)度,基于獨立判斷立場,對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七次
會議相關事項發(fā)表如下獨立意見:
1. 關于 2017 年度利潤分配的獨立意見:公司 2017 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符合
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符合公司當前財務狀況和經營情況,未損害
公司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我們同意公司董事會提交的《關于 2017 年度
利潤分配的議案》。
2. 關于聘請 2018 年度審計機構的獨立意見:經核查,我們認為公司續(xù)聘信
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簡稱“信永中和”)為公司 2018 年
度審計機構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信永中和具有從
事證券相關業(yè)務的資格,在履職過程中能做到客觀、獨立、公正,能夠盡職盡責
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項工作。我們同意公司董事會提交的《關于聘請 2018 年度
審計機構的議案》。
3. 關于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 2018 年度薪酬、津貼的獨立意見:
經核查,我們認為《關于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 2018 年度薪酬、津貼
的議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相關制度的規(guī)定,本次薪酬、津貼是根據(jù)公司
實際經營發(fā)展情況,并參照行業(yè)、地區(qū)薪酬水平,經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審
議后制定的,我們同意公司董事會提交的《關于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
2018 年度薪酬、津貼的議案》
(以下無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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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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