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萊特: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關于公司發(fā)行股份及支付現(xiàn)金購買資產(chǎn)并募集配套資金變更簽字注冊會計師的說明
大華特字[2018]002106 號說明
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關于廣東雪萊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fā)行股份及支付現(xiàn)金
購買資產(chǎn)并募集配套資金
變更簽字注冊會計師的說明
大華核字[2018]002106 號
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簡稱“本所”)作為廣東雪萊特光
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雪萊特公司”)發(fā)行股份及支付現(xiàn)金購買資產(chǎn)并
募集配套資金事項(以下簡稱“本次資產(chǎn)重組”)的審計機構,原指派徐德、李軼
芳作為簽字注冊會計師為雪萊特公司本次資產(chǎn)重組提供審計服務。
截至本說明簽署日,在本次資產(chǎn)重組過程中,本所已出具并由徐德、李軼芳
作為簽字注冊會計師簽署如下審計報告及相關文件:
1. 深圳市卓譽自動化科技有限公司審計報告(大華審字[2017]007873號);
2. 廣東雪萊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審閱報告(大華核字[2017]003548號);
3. 關于廣東雪萊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中國證監(jiān)會行政許可項目審查
一次反饋意見中有關財務事項的說明(大華核字[2017]004129號);
4. 關于廣東雪萊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組問詢函中有關財務事項的
說明(大華核字[2017]003714號)。
在本次資產(chǎn)重組申報及審核過程中,原簽字注冊會計師徐德已到退休年齡,
不再作為本次資產(chǎn)重組的簽字注冊會計師;因此,本次資產(chǎn)重組簽字注冊會計師
由徐德、李軼芳變更為李軼芳、何萍輝。
鑒于上述情況,本所特做以下說明:
1. 本所確認此前出具的上述審計報告及相關文件均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
及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的相關規(guī)定;
2. 本所確認此前出具的上述審計報告及相關文件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
陳述或重大遺漏;
大華特字[2018]002106 號說明
3. 本所確認此前出具的上述審計報告及相關文件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
性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特此說明。
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一八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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