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貝嶺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決議公告
上海貝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nèi)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nèi)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上海貝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通知和
文件于2018年4月19日以電子郵件方式發(fā)出。會議于2018年4月24日下午16:00在上
海影城五樓會議室召開。會議由董事長董浩然先生主持,應到董事7名,出席現(xiàn)場
會議董事6名,董事劉勁梅女士因工作原因,以通訊方式參加會議。公司部分監(jiān)事
和部分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會議。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相關規(guī)定,會議形成的決議合法有效。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經(jīng)與會董事認真審議并以記名方式投票表決通過如下議案:
1、《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報告全文和正文》
同意7票,反對0 票,棄權0 票。
2、《關于金融工具相關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
公司從2018年1月1日起執(zhí)行國家財政部2017年修訂的《企業(yè)會計準則第22號
——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企業(yè)會計準則第23號——金融資產(chǎn)轉(zhuǎn)移》《企業(yè)會計準
則第24號——套期會計》《企業(yè)會計準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等四項會計政
策。
同意7票,反對0 票,棄權0 票。
3、《公司關于出售上海華鑫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議案》
公司現(xiàn)持有上海華鑫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600621,以下簡稱“華鑫股份”)
有限售條件流通股份11,167,675股,占華鑫股份總股本的1.05%,至2018年5月3日
限售期滿。
董事會同意授權公司經(jīng)營層在上述股份解除限售后擇機出售。自股份解除限售
之日起12個月內(nèi)出售不超過現(xiàn)持有量的50%。
同意7票,反對0 票,棄權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貝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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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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