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技術:孟亞平獨立董事2015年度述職報告
國民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孟亞平獨立董事2015年度述職報告
各位股東及代表:
本人自2015年4月29日擔任國民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
立董事,按照《公司法》、《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關
于加強社會公眾股股東權益保護的若干規(guī)定》、 公司章程》、 獨立董事工作制度》
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2015年忠實、誠信、勤勉、盡責地履行了獨立董事的
職責,出席了公司相關會議,認真審議董事會、股東大會的各項議案并發(fā)表獨立
意見,維護了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的合法利益,較好地發(fā)揮了獨立董事作用?,F(xiàn)
將2015年全年的工作情況向各位股東及代表進行匯報。
一、出席會議的情況
2015 年公司共計召開 11 次董事會。本人應參加 9 次,實際參加 9次,均
為親自出席。本人對提交董事會的議案均認真審議,與公司經營管理層保持了充
分溝通,也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議,以謹慎的態(tài)度行使表決權。本人認為公司董
事會的召集召開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經營事項均履行了相關審批程序,合法有效。
對于本人參加的公司董事會各項議案及其它事項,本人均投了贊成票,無提出異
議的事項,也沒有反對、棄權的情形。
二、發(fā)表獨立意見的情況
2015年度,本人嚴格按照《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恪盡職守、勤勉盡
責,詳細了解公司運作情況,與公司其他兩位獨立董事就相關事項共同發(fā)表獨立
意見如下:
1、在2015年4月29日召開的第三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上發(fā)表了《關于向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獨立意見》、《關于聘任公司高
級管理人員的獨立意見《關于公司第三屆董事會執(zhí)行董事薪酬方案的獨立意見、
關于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薪酬方案的獨立意見》。
2、在2015年6月1日召開的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上發(fā)表了《關于公司擬
剝離射頻功率放大器業(yè)務并出售相關資產的議案發(fā)表獨立意見》。
3、在2015年6月23日召開的第三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上發(fā)表了《關于調整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價格的的議案發(fā)表獨立意見》。
4、在2015年7月13日召開的第三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上發(fā)表了《關于擬使
用部分超募資金投資設立全資子公司的議案發(fā)表獨立意見》。
5、在2015年8月5日第三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上發(fā)表了《關于公司控股股東
及關聯(lián)方資金占用、對外擔保事項的獨立意見》、《關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
放與使用的獨立意見》、《關于聘任公司副總經理的獨立意見》、《關于回購注銷部
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獨立意見》。
6、在2015年11月6日第三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上發(fā)表了《關于全資子公司
參與設立產業(yè)投資基金的獨立意見》。
四、對公司現(xiàn)場調查的情況
2015年度,本人對公司進行了多次現(xiàn)場考察,調查期間,對公司生產經營情
況、內部控制制度建立及執(zhí)行情況、董事會決議和股東大會決議執(zhí)行情況、財務
運行情況等方面進行了深入了解,調閱了有關資料。此外,本人還通過電話、郵
件等方式與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相關工作人員保持密切聯(lián)系,以了解公司
的重大事項及其進展情況,及時、主動地就相關事項進行溝通。
五、保護社會公眾股東合法權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為公司獨立董事,本人在2015年忠實、勤勉、誠信、盡責地履行獨立董事
職責,對公司生產經營、財務管理、關聯(lián)交易等情況,認真聽取了相關人員的匯
報,主動調查、取得了做出決策所需要的情況及資料,及時了解公司的日常經營
狀態(tài)和可能產生的經營風險,在董事會上獨立、客觀、審慎地行使各項表決權,
積極有效地履行了獨立董事的職責,維護了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
此外,本人還積極參加深圳證券交易所組織及公司的相關培訓,進一步學習
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加深了對相關法規(guī)尤其是涉及到規(guī)范公司法人治理結
構和保護社會公眾股股東權益保護等相關法規(guī)的認識和理解,以切實加強對投資
者利益的保護能力,形成自覺保護社會公眾股東權益的思想意識。
六、行使獨立董事特別職權情況
2015年度,本人作為公司獨立董事沒有行使以下特別職權:
1.向董事會提請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2.提議召開董事會;
3.獨立聘請外部審計機構和咨詢機構;
4.在股東大會召開前公開向股東征集投票權。
2016年,本人將繼續(xù)本著忠實、誠信、勤勉、盡責的精神,繼續(xù)按照國家法
律法規(guī)、《公司章程》和《獨立董事工作制度》中的要求,積極有效的履行獨立
董事的職責,繼續(xù)加強同公司股東會、董事會、監(jiān)事會、管理層之間的溝通與協(xié)
作,更加深入地了解公司的業(yè)務開展與經營管理情況,增強公司董事會的決策能
力和領導水平,促進董事會決策的科學性和客觀性,以提高公司決策水平和經營
業(yè)績,維護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
特此報告,謝謝!
獨立董事: 孟亞平
2016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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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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