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弘高:2018年第一季度報告正文
北京弘高創(chuàng)意建筑設計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報告正文
北京弘高創(chuàng)意建筑設計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報告正文
北京弘高創(chuàng)意建筑設計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報告正文
第一節(jié)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會、監(jiān)事會及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季度報告內容的真
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承擔個別和
連帶的法律責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審議本次季報的董事會會議。
公司負責人何寧、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賀利雙及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
人員)賀利雙聲明:保證季度報告中財務報表的真實、準確、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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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jié) 公司基本情況
一、主要會計數(shù)據(jù)和財務指標
公司是否需追溯調整或重述以前年度會計數(shù)據(jù)
□ 是 √ 否
本報告期 上年同期 本報告期比上年同期增減
營業(yè)收入(元) 244,761,063.96 344,041,207.49 -28.86%
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元) -65,207,286.76 22,777,096.61 -386.28%
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
-64,483,976.27 21,067,517.06 -406.08%
益的凈利潤(元)
經營活動產生的現(xiàn)金流量凈額(元) 54,060,799.39 -507,871,036.71 -110.6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36 0.02 -418.00%
稀釋每股收益(元/股) -0.0636 0.02 -418.00%
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 -7.15% 2.07% -9.22%
本報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報告期末 上年度末
減
總資產(元) 4,738,386,608.15 4,919,468,970.31 -3.68%
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資產(元) 879,014,445.73 944,221,732.49 -6.91%
非經常性損益項目和金額
√ 適用 □ 不適用
單位:元
項目 年初至報告期期末金額 說明
除上述各項之外的其他營業(yè)外收入和支出 -723,310.49
合計 -723,310.49 --
對公司根據(jù)《公開發(fā)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釋性公告第 1 號——非經常性損益》定義界定的非經常性損益項目,以及把《公
開發(fā)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釋性公告第 1 號——非經常性損益》中列舉的非經常性損益項目界定為經常性損益的項目,應
說明原因
□ 適用 √ 不適用
公司報告期不存在將根據(jù)《公開發(fā)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釋性公告第 1 號——非經常性損益》定義、列舉的非經常性損益
項目界定為經常性損益的項目的情形。
二、報告期末股東總數(shù)及前十名股東持股情況表
1、普通股股東總數(shù)和表決權恢復的優(yōu)先股股東數(shù)量及前 10 名股東持股情況表
單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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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期末表決權恢復的優(yōu)先股股
報告期末普通股股東總數(shù) 49,159
東總數(shù)(如有)
前 10 名股東持股情況
持有有限售條件 質押或凍結情況
股東名稱 股東性質 持股比例 持股數(shù)量
的股份數(shù)量 股份狀態(tài) 數(shù)量
北京弘高慧目投 質押 220,434,708
境內非國有法人 30.30% 310,811,006 310,811,006
資有限公司 凍結 310,811,006
北京弘高中太投 質押 203,691,061
境內非國有法人 29.29% 300,440,546 300,440,546
資有限公司 凍結 300,440,546
徐志祥 境內自然人 0.98% 10,005,455
楊錫久 境內自然人 0.93% 9,585,005
詹文陸 境內自然人 0.84% 8,594,683
沈建平 境內自然人 0.49% 5,067,598
蘇建平 境內自然人 0.46% 4,680,000
黎學宜 境內自然人 0.46% 4,670,000
謝志平 境內自然人 0.38% 3,903,142
宋衛(wèi)東 境內自然人 0.33% 3,344,400
前 10 名無限售條件股東持股情況
股份種類
股東名稱 持有無限售條件股份數(shù)量
股份種類 數(shù)量
徐志祥 10,005,455 人民幣普通股 10,005,455
楊錫久 9,585,005 人民幣普通股 9,585,005
詹文陸 8,594,683 人民幣普通股 8,594,683
沈建平 5,067,598 人民幣普通股 5,067,598
蘇建平 4,680,000 人民幣普通股 4,680,000
黎學宜 4,670,000 人民幣普通股 4,670,000
謝志平 3,903,142 人民幣普通股 3,903,142
宋衛(wèi)東 3,344,400 人民幣普通股 3,344,400
劉愛娟 2,680,872 人民幣普通股 2,680,872
黃超 2,390,000 人民幣普通股 2,390,000
上述股東關聯(lián)關系或一致行動的 北京弘高慧目投資有限公司及北京弘高中太投資有限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為何寧甄建濤
說明 夫婦。
前 10 名普通股股東參與融資融券
無
業(yè)務情況說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東、前 10 名無限售條件普通股股東在報告期內是否進行約定購回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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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東、前 10 名無限售條件普通股股東在報告期內未進行約定購回交易。
2、公司優(yōu)先股股東總數(shù)及前 10 名優(yōu)先股股東持股情況表
□ 適用 √ 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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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jié) 重要事項
一、報告期主要財務數(shù)據(jù)、財務指標發(fā)生變動的情況及原因
√ 適用 □ 不適用
1、應收票據(jù)較期初增加251.42%,因業(yè)主方支付的票據(jù)增加。
2、預付款項較期初增加130.85%,因施工的項目較多,需要預付較多的材料費和勞務費,導致預付金額增加。
3、應付職工薪酬較期初增加1531.13%,因待支付職工薪酬增加。
4、應付利息較期初減少100%,因本期已支付了期初和本期的利息。
5、少數(shù)股東權益增加,因公司增加了2個子公司所致。
6、營業(yè)稅金及附加較去年同期增加204.38%,因第一季度支付增值稅及預繳稅金增加導致附加稅增加。
7、財務費用較去年同期增加102.33%,因短期借款利率上調所致。
8、資產減值損失較去年同期增加576.55%,因收款期延長,賬齡增加,計提資產減值準備增加所致。
9、營業(yè)利潤較去年同期減少368.47%,因主要因為主營業(yè)務收入減少,使得營業(yè)利潤減少。
10、投資收益較去年同期減少100%,因本期沒有投資,所以沒有投資收益產生。
11、營業(yè)外收入較去年同期減少100%,因本期沒有營業(yè)外收入產生。
12、營業(yè)外支出較去年同期增加4722.07%,因本期繳納的稅收滯納金增加所致。
13、利潤總額較上年同期減少351.19%,因主營業(yè)務收入減少,使得利潤總額減少。
14、所得稅費用較上年同期減少255.17%,因利潤總額減少,使得所得稅費用減少。
15、凈利潤較上年同期減少386.88%,因主營業(yè)務收入減少,使得凈利潤減少。
16、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xiàn)金較上年同期減少49.90%,因支付供應商的款項減少。
17、支付的各項稅費較上年同期減少47.12%,因本期利潤減少,支付的企業(yè)所得稅相應減少。
18、支付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xiàn)金較上年同期減少35.54%,因調整簽約項目,投標保證金支付減少所致。
19、收回投資所收到的現(xiàn)金較上年同期減少100%,因上期有理財本金贖回,本期沒有。
20、取得投資收益收到的現(xiàn)金較上年同期減少100%,因上期有理財投資,本期沒有。
21、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支付的現(xiàn)金較上年同期減少97.92%,因固定資產購買減少所致。
22、投資支付的現(xiàn)金較上年同期減少100%,因上期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支出所致。
二、重要事項進展情況及其影響和解決方案的分析說明
□ 適用 √ 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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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實際控制人、股東、關聯(lián)方、收購人以及公司等承諾相關方在報告期內超期未履行完畢的承諾事項
√ 適用 □ 不適用
承諾事由 承諾方 承諾類型 承諾內容 承諾時間 承諾期限 履行情況
股改承諾
收購報告書或權益變
動報告書中所作承諾
北京弘高慧目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弘 2017 年 11 月 15 日,公司 2017 年第六次臨時
高慧目\")、北京弘高中太投資有限公司(以 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擬回購注銷公司重
下簡稱\"弘高中太\")共同承諾北京弘高建筑 大資產重組收購資產業(yè)績補償股份及返還現(xiàn)金
裝飾工程設計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弘高設 的議案》,公司控股股東弘高慧目、弘高中太擬
計\")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實 以股份結合現(xiàn)金的方式進行業(yè)績補償,其中合
現(xiàn)的凈利潤分別不低于 21,900 萬元、29,800 計應注銷的股份數(shù)量 139,203,893 股、合計應返
萬元、39,200 萬元。弘高設計于承諾期內實 還給公司的現(xiàn)金金額 13,920,390 元。其中,弘
際實現(xiàn)的凈利潤按照如下原則計算:(1)弘 高慧目應注銷的股份數(shù)量是 70,782,809 股、弘
高設計的財務報表編制應符合《企業(yè)會計準 高中太應注銷的股份數(shù)量是 68,421,084 股,弘
北京弘高慧目 則》及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范性文件 高慧目應返還給公司的現(xiàn)金金額是 7,078,281
2014 年 1 月 1
投資有限公司、 的規(guī)定并與甲方會計政策及會計估計保持 2014 年 06 月 06 元,弘高中太應返還給公司的現(xiàn)金金額是
資產重組時所作承諾 業(yè)績承諾 日至 2016 年
北京弘高中太 一致;(2)除非根據(jù)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 日 6,842,109 元;截至本報告出具日,弘高慧目已
12 月 31 日
投資有限公司 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或監(jiān)管部門要求,否則,承 向公司支付現(xiàn)金 7,078,281 元,弘高慧目在業(yè)績
諾期內不得改變弘高設計的會計政策、會計 補償方案中應承擔現(xiàn)金返還的義務已履行完
估計;(3)凈利潤以合并報表中扣除非經常 畢。弘高中太尚未完成現(xiàn)金補償。截至目前,
性損益后的歸屬于母公司凈利潤為準。1、 弘高慧目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310,811,006 股
如弘高設計在承諾期內未能實現(xiàn)承諾凈利 (占公司總股本的 30.30%,占其持有公司股份
潤,則弘高慧目、弘高中太應在承諾期內各 總數(shù)的 100%)、弘高中太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年度《專項審核報告》在指定媒體披露后的 300,440,546 股(占公司股份總數(shù)的 29.29%,占
十個工作日內,以其自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股 其持有公司股份總數(shù)的 100%)被司法凍結,上
份向甲方支付補償。2、當期應補償金額中 述凍結行為致使弘高慧目、弘高中太暫時不能
弘高慧目、弘高中太內部按照股權交割日前 辦理股份注銷,因此,控股股東暫時無法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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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自持有的弘高設計出資額占其合計持有 股份注銷補償。
弘高設計出資額的持股比例分擔本條約定
的補償金額,弘高慧目、弘高中太就其應承
擔的補償事宜互負連帶責任;當期應補償股
份數(shù)量的計算公式為:當期應補償股份數(shù)量
=當期應補償金額/本次發(fā)行的股份價格。3、
江蘇東光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東光微電\")在承諾期內實施資本公積金轉
增股本或分配股票股利的,則應補償股份數(shù)
量相應調整為:當期應補償股份數(shù)量(調整
后)=當期應補償股份數(shù)(調整前)×(1+
轉增或送股比例)。4、東光微電在承諾期內
已分配的現(xiàn)金股利應作相應返還,計算公式
為:返還金額=截至補償前每股已獲得的現(xiàn)
金股利×當期應補償股份數(shù)量。各方同意,
東光微電和弘高設計應在承諾期內各會計
年度結束后的 5 個月內聘請會計師事務所
出具《專項審核報告》。5、在承諾期屆滿后
六個月內,東光微電聘請各方一致認可的具
有證券、期貨業(yè)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對置
入資產進行減值測試,并出具《減值測試報
告》。如標的股權期末減值額>承諾期內已補
償股份總數(shù)×本次發(fā)行的股份價格,則弘高
慧目、弘高中太應對東光微電另行補償。補
償時,先以弘高慧目、弘高中太因本次交易
取得的尚未出售的股份進行補償,不足的部
分由弘高慧目、弘高中太以現(xiàn)金補償。因置
入資產減值應補償股份數(shù)的計算公式為:應
補償?shù)墓煞輸?shù)量=期末減值額/本次發(fā)行的
股份價格-已補償股份數(shù)量。6、弘高慧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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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高中太承諾:如弘高慧目、弘高中太根據(jù)
本協(xié)議約定負有股份補償義務,則弘高慧
目、弘高中太應在當年《專項審核報告》及
《減值測試報告》披露后 10 個工作日內向
登記結算公司提出將其當期應補償?shù)墓煞?br/> 劃轉至東光微電董事會設立的專門賬戶的
申請,東光微電以總價 1.00 元的價格向弘
高慧目、弘高中太定向回購并注銷當期應補
償?shù)墓煞?。東光微電應為弘高慧目、弘高中
太辦理本協(xié)議約定的股份劃轉手續(xù)提供協(xié)
助及便利。7、在各年計算的應補償金額少
于或等于 0 時,按 0 取值,即已經補償?shù)慕?br/> 額不沖回。計算結果如出現(xiàn)小數(shù)的,應舍去
取整。
首次公開發(fā)行或再融
資時所作承諾
股權激勵承諾
其他對公司中小股東
所作承諾
承諾是否按時履行 否
2017 年 11 月 15 日,公司 2017 年第六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擬回購注銷公司重大資產重組收購資產業(yè)績補償股份及返還現(xiàn)金的議案》,公司控
股股東弘高慧目、弘高中太擬以股份結合現(xiàn)金的方式進行業(yè)績補償,其中合計應注銷的股份數(shù)量 139,203,893 股、合計應返還給公司的現(xiàn)金金額 13,920,390
如承諾超期未履行完
元。其中,弘高慧目應注銷的股份數(shù)量是 70,782,809 股、弘高中太應注銷的股份數(shù)量是 68,421,084 股,弘高慧目應返還給公司的現(xiàn)金金額是 7,078,281 元,
畢的,應當詳細說明
弘高中太應返還給公司的現(xiàn)金金額是 6,842,109 元;截至目前,弘高慧目已向公司支付現(xiàn)金 7,078,281 元,弘高慧目在業(yè)績補償方案中應承擔現(xiàn)金返還的義
未完成履行的具體原
務已履行完畢。弘高中太尚未完成現(xiàn)金補償。截至目前,弘高慧目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310,811,006 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30.30%,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總數(shù)的
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計
100%)、弘高中太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300,440,546 股(占公司股份總數(shù)的 29.29%,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總數(shù)的 100%)被司法凍結,上述凍結行為致使弘高
劃
慧目、弘高中太暫時不能辦理股份注銷,因此,控股股東暫時無法實施股份注銷補償。公司將密切關注業(yè)績補償事項的后續(xù)進展情況,督促大股東盡快推
進業(yè)績補償事宜,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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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對 2018 年 1-6 月經營業(yè)績的預計
2018 年 1-6 月預計的經營業(yè)績情況: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正值且不屬于扭虧為盈的情形
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正值且不屬于扭虧為盈的情形
2018 年 1-6 月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變
-87.74% 至 -50.94%
動幅度
2018 年 1-6 月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變
1,000 至 4,000
動區(qū)間(萬元)
2017 年 1-6 月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萬
8,153.39
元)
業(yè)績變動的原因說明 預計項目產值增加,費用有效控制。
五、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資產
□ 適用 √ 不適用
六、違規(guī)對外擔保情況
□ 適用 √ 不適用
公司報告期無違規(guī)對外擔保情況。
七、控股股東及其關聯(lián)方對上市公司的非經營性占用資金情況
□ 適用 √ 不適用
公司報告期不存在控股股東及其關聯(lián)方對上市公司的非經營性占用資金。
八、報告期內接待調研、溝通、采訪等活動登記表
□ 適用 √ 不適用
公司報告期內未發(fā)生接待調研、溝通、采訪等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