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恒股份:重大資產重組進展暨延期復牌公告
證券代碼:300340 證券簡稱:科恒股份 公告編碼:2017-063
江門市科恒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資產重組進展暨延期復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
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江門市科恒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正在籌劃重大資產重組
事項,公司股票(證券簡稱:科恒股份,證券代碼:300340)已于 2017 年 6 月
5 日開市起停牌,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5 日、6 月 13 日、分配披露了《重大事項
停牌公告》(公告編號:2017-047)及《重大事項停牌進展公告》(公告編號:
2017-049),2017 年 6 月 20 日、6 月 27 日披露了《重大資產重組停牌公告》(公
告編號:2017-054、2017-055)。
由于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事項各項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
延期復牌并獲得批準,2017 年 7 月 4 日發(fā)布了《重大資產重組進展暨延期復牌
公告》(公告編號:2017-056),2017 年 7 月 11 日、2017 年 7 月 18 日、2017
年 7 月 25 日發(fā)布了《重大資產重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17-057、2017-060、
2017-061)
公司原承諾爭取于 2017 年 8 月 5 日前披露符合《公開發(fā)行證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 26 號——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要求的重大資產重組
預案(或報告書)。由于預計無法在上述時間內披露本次重大資產重組預案并申
請公司股票復牌,根據(jù)深圳證券交易所相關規(guī)定,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9 日召開
第四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申請重大資產重組繼續(xù)停牌的議
案》。經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8 月 7 日開市起繼續(xù)停牌,
并承諾原則上公司籌劃重大資產重組累計停牌時間不超過 3 個月。
一、本次籌劃的重大資產重組基本情況
1、標的資產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情況
本次交易標的為浙江萬好萬家智能設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
人均為孔德永先生。交易標的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稱: 浙江萬好萬家智能設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類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日期: 2010 年 08 月 10 日
經營期限: 2060 年 08 月 09 日
注冊資本: 2,000 萬元人民幣
法定代表人: 孔德永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91330100560563135P
住所: 杭州錢江經濟開發(fā)區(qū)南公河路 5 號 4 號廠房
主要辦公地點: 杭州錢江經濟開發(fā)區(qū)南公河路 5 號 4 號廠房
經營范圍: 批發(fā):智能設備;生產:攪拌及附屬設備系統(tǒng),控制系統(tǒng)
及軟件,環(huán)保設備及系統(tǒng),生物發(fā)酵相關設備,容器;服
務:機械設備的安裝、維修,機械設備的技術開發(fā)、技術
咨詢、成果轉讓,貨物進出口(除進口商品分銷)(法律、
行政法規(guī)禁止經營的項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規(guī)限制經營
的項目取得許可后方可經營)。
標的公司股權結構:
序號 股東姓名 出資額(萬元) 出資比例
1 萬好萬家新能源集團(杭州)有限公司 1,100.00 55.00%
2 杭州御鴻投資管理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 627.50 31.38%
3 陳積瑜 230.00 11.50%
4 卞慧民 42.50 2.12%
【注:萬好萬家新能源集團(杭州)有限公司、杭州御鴻投資管理合伙企業(yè)(有
限合伙)實際控制人均為孔德永先生】
2、交易的具體情況
公司擬以發(fā)行股份及現(xiàn)金支付方式購買萬好萬家新能源集團(杭州)有限公
司、杭州御鴻投資管理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陳積瑜、卞慧民股東持有的浙江
萬好萬家智能設備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權;同時以詢價的方式向不超過 5 名特
定投資者非公開發(fā)行股份募集配套資金,擬發(fā)行的股份數(shù)量不超過本次發(fā)行前總
股本的 20%,募集配套資金金額不超過本次交易的 100%。
3、與現(xiàn)有或潛在交易對方的溝通、協(xié)商情況
目前交易各方已基本確定上述方案,具體交易細節(jié)尚在論證中,具有不確定
性。公司已與浙江萬好萬家智能設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四名股東《股權收購意向
書》。公司將積極與相關方就本次重組方案的具體細節(jié)進行進一步溝通、協(xié)商及
論證,包括但不限于本次交易的具體方案及核心條款等。
4、本次重組涉及的中介機構名稱
公司目前已安排獨立財務顧問、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評估機構開展
工作,具體內容包括對標的資產的盡職調查、審計、評估等工作。公司確定的中
介機構包括: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獨立財務顧問、上海市錦天城(深圳)律
師事務所為法律顧問、中審亞太會計師事務所為審計機構、銀信資產評估有限公
司為評估機構。
5、本次交易是否需經有權部門審批及進展情況
本次重大資產重組尚需履行的有權部門事前審批權限包括:公司董事會審議
通過、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及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等監(jiān)管機構核準本次重
組事項。
二、公司在停牌期間的相關工作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來,公司就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相關事項與交易對方進行了
多次溝通和論證,公司委托專業(yè)中介機構開展重大資產重組事項所涉及的盡職調
查、審計、評估等相關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盡職調查、審計、評估等現(xiàn)
場工作已基本完成,公司及相關各方正在積極推進后續(xù)各項工作。
三、延期復牌的原因
因本次重組工作量較大,中介機構需要一定時間對標的公司開展全面盡職調
查、審計、評估等工作,相關事項無法在 2 個月內完成。此外,公司與交易對手
就本次交易議案的細節(jié)仍需進行更深入的磋商。為確保本次重組披露的資料真
實、準確、完整,保障重組工作的順利進行,避免股價異常波動,保障投資者特
別是廣大中小投資者的利益,經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股票將繼續(xù)停牌。
四、后續(xù)工作及預計復牌時間
繼續(xù)停牌期間,公司及有關各方將加快推進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的各項工作。
公司承諾在 2017 年 9 月 5 日前按照《公開發(fā)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
準則 26 號-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的要求披露重大資產重組預案(或報告書)
并復牌。停牌期間,公司將根據(jù)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至少每五個交
易日內披露一次有關事項的進展公告。
若公司預計在繼續(xù)停牌的期限屆滿前不能召開董事會審議并披露重組方案
的,公司將視情況決定是否繼續(xù)推進本次重組事項。如擬繼續(xù)推進重組,公司將
在原定復牌期限屆滿前召開股東大會審議關于繼續(xù)停牌籌劃重組的議案,且繼續(xù)
停牌時間不超過 3 個月。
若公司未能召開股東大會審議關于繼續(xù)停牌籌劃重組的議案,或者公司董事
會/股東大會否決前述議案的,公司將及時申請股票復牌并披露是否繼續(xù)推進本
次重組以及對公司的影響。
若公司決定終止重組,或者公司申請股票復牌且繼續(xù)推進本次重組后仍未能
披露重組方案并導致終止本次重組的,公司承諾自披露終止重組決定的相關公告
之日起至少 1 個月內不再籌劃重大資產重組事項。
五、風險提示
公司本次籌劃的重大資產重組事項仍存在不確定性,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
資風險。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為《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
時報》和巨潮資訊網(wǎng)(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體
刊登的信息為準。
六、備查文件
1、第四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江門市科恒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 年 7 月 31 日
附件:
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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