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爾股份:關于控股股東完成部分股權質押的公告
歌爾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控股股東完成部分股權質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
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 股份質押的基本情況
1、本次股份被質押基本情況
2018 年 4 月 18 日,歌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披露《關于控
股股東擬質押股權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024),公司控股股東歌爾集團有
限公司(以下簡稱“歌爾集團”)擬將其所持有的公司 4,000 萬股股票(占其所持
公司股份的比例:5.15%)質押給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 2017 年 10 月
17 日非公開發(fā)行的可交換債券持有人交換股份或為可交換債券的本息償付提供
質押擔保。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收到控股股東通知,上述股份的劃轉和質押
登記已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辦理完成。
質押開始日為 2018 年 4 月 26 日,至辦理解除質押登記手續(xù)之日止。
2、股東股份累計被質押的情況
截至公告披露日,歌爾集團持有公司股份 776,045,479 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比例為 23.91%,本次質押登記完成后,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計被質押的數
量為 200,000,000 股,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 6.16%,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為
25.77%。
二、 歌爾集團發(fā)行可交換公司債券基本情況
歌爾集團于 2017 年 10 月 17 日非公開發(fā)行了“歌爾集團有限公司 2017 年非
公開發(fā)行可交換公司債券”(以下簡稱“可交債”),發(fā)行規(guī)模 20 億元,債券期
限 3 年,標的股票為歌爾集團持有的公司 A 股股票,債券簡稱“17 歌爾 EB”,
債券代碼“117102”。
歌爾集團本次可交換債券發(fā)行完成并進入換股期后,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數量可能因為債券持有人選擇換股而減少,不會導致實際控制權發(fā)生變化。
三、備查文件
1、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質押登記證明。
特此公告。
歌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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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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