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旭光電:關于收到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補貼的公告
東旭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收到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補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nèi)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
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根據(jù)《財政部關于下達節(jié)能減排補助資金用于 2016 年新能源汽車補助資金
清算的通知》(財建[2018]121 號)等相關規(guī)定,東旭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簡稱“公司”)全資子公司上海申龍客車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1 日收到上
海市財政局轉支付的 2016 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第二批補貼款 24,200 萬元。
上述款項系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公司 2016 年所售且累計行駛里程達到 3 萬公
里的新能源汽車對應的推廣補貼。
該項補助資金的到賬,將改善公司現(xiàn)金流量,對公司經(jīng)營產(chǎn)生積極影響。
特此公告。
東旭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8 年 5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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