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林森: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決議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
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木林森”)第三屆董事會第二
十五次會議于2018年6月4日以現(xiàn)場加通訊的表決方式在本公司一樓會議室召開,
會議通知于2018年5月29日以電子郵件及書面形式發(fā)出。會議由公司董事長孫清
煥先生主持,監(jiān)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會議。本次會議應出席董事7人,實際
出席董事7人,其中出席現(xiàn)場會議董事3名,以通訊表決方式參會董事4名;會議
的召集、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
規(guī)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guī)定,會議合法有效。本次會議與會董事經認
真審議,形成以下決議:
一、審議并通過了《關于變更注冊資本的議案》
公司發(fā)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lián)交易事項已獲得中國證券監(jiān)
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向義烏和諧明芯股權投資合伙企業(yè)
(有限合伙)發(fā)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的批復》(證監(jiān)許可〔2018〕211
號)的核準,公司向義烏和諧明芯股權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以下簡稱“和
諧明芯”)非公開發(fā)行人民幣普通股 96,826,516 股,2018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開
2017 年度股東大會,審議并通過了《關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議案》。
上述利潤分配方案已于 2018 年 4 月 11 日實施完畢。本次發(fā)行股份購買資產的發(fā)
行價格和發(fā)行數(shù)量進行相應的調整,調整后向和諧明芯發(fā)行 195,305,832 股股份。
公司總股本由 1,056,655,836 股增加至 1,251,961,668 股。
瑞華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本次發(fā)行股份購買資產的增資事項進行了驗資,并
出具了《驗資報告》(瑞華驗字[2018]第 48510001 號)。根據該驗資報告,截
至 2018 年 4 月 12 日止,公司變更后的累計注冊資本人民幣 1,251,961,668 元,股
本人民幣 1,251,961,668 元。董事會提請股東大會授權公司經營層辦理相關工商
變更登記手續(xù)。
表決結果: 7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詳細內容請參見2018年6月5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巨潮資訊網
(http://www.cninfo.com.cn)和《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日報》、
《上海證券報》上的《關于變更公司注冊資本、修訂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審議并通過了《關于修改的議案》
根據《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實際情況,
現(xiàn)擬對《公司章程》中有關注冊資本、股份總數(shù)、董事會成員人數(shù)作相應修改。
同時,董事會提請股東大會授權公司經營層辦理相關工商變更登記手續(xù)。
具體修訂內容: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六條 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 第六條 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
1,056,655,836 元。 1,251,961,668 元。
第十九條 公司的股份總數(shù)為 第十九條 公司的股份總數(shù)為
1,056,655,836 股,1,056,655,836 股均 1,251,961,668 股,1,251,961,668 股均為
為人民幣普通股,公司無其他種類股份。 人民幣普通股,公司無其他種類股份。
第一百零七條 董事會由 7 名董事組 第一百零七條 董事會由 9 名董事組
成,設董事長 1 人。董事會成員中包括 3 成,設董事長 1 人。董事會成員中包括
名獨立董事。 3 名獨立董事。
表決結果: 7 票贊成,0 票反對,0 票棄權。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詳細內容請參見 2018 年 6 月 5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巨潮資訊網
(http://www.cninfo.com.cn)和《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日報》、
《上海證券報》上的《關于變更公司注冊資本、修訂公司章程的公告》。
三、審議并通過了《關于增補公司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的議案》
經公司董事會提名委員會提名,董事會擬提名王嘯先生、周立宏先生為公司
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任期與第三屆董事會任期一致。
詳細內容請參見 2018 年 6 月 5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巨潮資訊網
(http://www.cninfo.com.cn)和《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日報》、
《上海證券報》上的《關于增補公司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的公告》。
公司獨立董事對該事項發(fā)表了獨立意見,詳細內容請參見 2018 年 6 月 5 日
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的《獨立
董事關于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表決結果:7 票贊成,0 票反對,0 票棄權。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本議案表決結果是否有效以議案二《關于修改的議案》是否獲
審議通過為前提條件,即只有當議案二獲審議通過后,本議案的表決結果方為有
效。
四、審議并通過了《關于簽訂
的議案》
公司擬與江西省吉安市井岡山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管委會簽訂《木林森高科技產
業(yè)園第四期項目合作協(xié)議》,擬計劃投資總額不超過 50 億元人民幣在井岡山經
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建設半導體封裝生產項目,本項目建成將有利于進一步擴大公司
LED 產業(yè)規(guī)模效應,促進公司持續(xù)、穩(wěn)定發(fā)展。
表決結果: 7 票贊成,0 票反對,0 票棄權。
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詳細內容請參見 2018 年 6 月 5 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巨潮資訊網
(http://www.cninfo.com.cn)和《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日報》、
《上海證券報》上的《關于簽訂的
公告》。
五、審議并通過了《關于召開 2018 年度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公司擬于 2018 年 06 月 20 日在公
司會議室召開 2018 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
表決結果:7 票贊成,0 票反對,0 票棄權。
詳細內容請參見 2018 年 6 月 5 日公告于《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
《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的《關
于召開 2018 年度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備查文件:
1、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決議;
2、獨立董事關于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8 年 6 月 5 日
附件:
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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