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建光電:第四屆董事會第四十四次會議決議公告
深圳市聯建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屆董事會第四十四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
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深圳市聯建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四十四
次會議于 2018 年 6 月 26 日 14:30 在公司會議室召開,會議通知于 2018 年 6 月
23 日以書面送達方式送達公司全體董事,本次會議采用通訊表決方式。本次會
議公司應參加會議董事 11 名,實際參加會議董事 11 名。會議由董事長劉虎軍先
生主持,公司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列席本次會議。會議召開符合《公司法》等法
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會議事規(guī)則》的有關規(guī)定。與
會董事以記名投票方式審議通過了如下事項:
審議通過了《關于向銀行申請綜合授信額度的議案》
同意公司向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請綜合授信 18,000 萬元,
期限為一年。最終授信額度將以實際審批的額度為準,具體融資金額將視經營實
際需求確定。
同意授權公司法定代表人劉虎軍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權代理人代表公司簽署
上述授信額度內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擔保、抵押、融資等)
有關的合同、協議、憑證等各項法律文件,由此產生的法律、經濟責任全部由公
司承擔。
表決結果:11 票贊成,0 票反對,0 票棄權。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聯建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8 年 6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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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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