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飛光電:201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證券代碼:300303 證券簡稱:聚飛光電 公告編號:2018-035
深圳市聚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nèi)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
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無增加、變更、否決議案的情形。
2、本次股東大會未涉及變更前次股東大會決議。
3、本次股東大會采用現(xiàn)場投票與網(wǎng)絡投票表決相結合的方式表決。
4、為尊重中小投資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資者對公司股東大會決議的參與度,
公司將對中小投資者的投票表決情況單獨統(tǒng)計,中小投資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
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單獨或合計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東及股
東代表。
一、會議召開情況
1、會議召開日期:
現(xiàn)場會議召開日期:2018 年 7 月 11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網(wǎng)絡投票時間:2018 年 7 月 10 日-2018 年 7 月 11 日。其中,通過深圳證券
交易所交易系統(tǒng)進行網(wǎng)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8 年 7 月 11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lián)網(wǎng)投票系統(tǒng)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8
年 7 月 10 日 15:00 至 2018 年 7 月 11 日 15:00 期間的任意時間。
2、現(xiàn)場會議召開地點:深圳市龍崗區(qū)平湖街道鵝公嶺社區(qū)鵝嶺工業(yè)區(qū) 4 號本
公司會議室。
3、會議表決方式:本次會議采用現(xiàn)場投票與網(wǎng)絡投票表決相結合的方式。
4、會議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5、會議主持人:副董事長高四清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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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guī)則》、《深圳證券
交易所創(chuàng)業(yè)板股票上市規(guī)則》及《公司章程》等有關規(guī)定。
二、會議出席情況
1、股東出席的總體情況:
通過現(xiàn)場和網(wǎng)絡投票的股東 15 人,代表股份 294,076,017 股,占上市公司總
股份的 23.5247%。其中:通過現(xiàn)場投票的股東 8 人,代表股份 293,153,481 股,
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 23.4509%。通過網(wǎng)絡投票的股東 7 人,代表股份 922,536 股,
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 0.0738%。
根據(jù)廣東省深圳市深圳公證處于 2018 年 7 月 2 日出具的“(2018)深證字第
94025 號”《公證書》,原控股股東邢其彬先生逝世前持有的本公司 286,503,287 股
股份,邢其彬先生的配偶李曉丹女士享有夫妻共同財產(chǎn)的一半,即 143,251,643
股聚飛光電股份,邢其彬先生的兒子邢美正先生繼承 143,251,644 股聚飛光電股
份。截至股權登記日 2018 年 7 月 5 日下午收市時,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股東為邢其彬先生,因相關股權的繼承過戶手續(xù)
正在進行中,故行使股東權利的為其繼承人李曉丹女士和邢美正先生。
根據(jù)李曉丹女士及邢美正先生簽署的《一致行動協(xié)議》,作為聚飛光電的共同
實際控制人,李曉丹女士不親自出席公司的股東大會,將其所持有的聚飛光電股
份對應的表決權全部不可撤銷地委托給邢美正先生行使。
2、中小股東出席的總體情況:
通過現(xiàn)場和網(wǎng)絡投票的股東 8 人,代表股份 932,536 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
0.0746%。其中:通過現(xiàn)場投票的股東 1 人,代表股份 10,000 股,占上市公司總
股份的 0.0008%。通過網(wǎng)絡投票的股東 7 人,代表股份 922,536 股,占上市公司總
股份的 0.0738%。
3、公司董事、監(jiān)事、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及見證律師出席了本次會議,會議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
三、議案審議和表決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以現(xiàn)場記名投票和網(wǎng)絡投票的方式審議通過以下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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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審議通過《關于補選第四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的議案》
具體內(nèi)容詳見刊登在中國證監(jiān)會指定創(chuàng)業(yè)板信息披露網(wǎng)站的相關公告。
總表決情況:
同意 293,386,181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99.7654%;反對 54,60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0186%;棄權 635,236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認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 0.2160%。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 242,70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26.0258%;反對 54,60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5.8550%;棄權 635,236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認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 68.1192%。
該議案已經(jīng)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表決通過。
四、法律意見書的結論性意見
廣東生龍律師事務所指派律師竇金平、王成出席了本次股東大會,進行現(xiàn)場
見證并出具法律意見書。該法律意見書認為:本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
序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guī)則》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和公司的《公
司章程》等有關規(guī)定;本次臨時股東大會出席人員的資格、召集人資格合法、有
效;本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五、備查文件
1、經(jīng)與會董事、監(jiān)事、記錄人簽字確認并加蓋董事會印章的《深圳市聚飛光
電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廣東生龍律師事務所出具的《關于深圳市聚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聚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8 年 7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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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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