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曼股份:權益分派實施公告
深圳雷曼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權益分派實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
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深圳雷曼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16 年度權益分派方
案已獲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8 日召開的 2016 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股東大會
決議公告刊登于 2017 年 5 月 19 日的巨潮資訊網(wǎng)(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次權益分派距離股東大會通過權益分派方案時間未超過兩個月。
現(xiàn)將公司 2016 年度權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權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6 年度權益分派方案為:以公司現(xiàn)有總股本以 349,787,153 股為基
數(shù)股,向全體股東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幣現(xiàn)金(含稅;扣稅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發(fā)限售股的個人和證券投資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
持有非股改、非首發(fā)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個人、證券投資基金股息紅利稅實
行差別化稅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權益登記日后根據(jù)投資者減持
股票情況,再按實際持股期限補繳稅款;對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業(yè),
本公司未代扣代繳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所得發(fā)生地繳納。)。
【注:根據(jù)先進先出的原則,以投資者證券賬戶為單位計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個月(含 1 個月)以內,每 10 股補繳稅款 0.200000 元;持股 1 個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補繳稅款 0.100000 元;持股超過 1 年的,不需補繳
稅款?!?br/> 二、股權登記日與除權除息日
本次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為:2017 年 6 月 8 日,除權除息日為:2017 年 6
月 9 日。
三、權益分派對象
本次分派對象為:截至 2017 年 6 月 8 日下午深圳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
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四、權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將于 2017 年 6 月 9 日通
過股東托管證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機構)直接劃入其資金賬戶。
2、以下 A 股股東的現(xiàn)金紅利由本公司自行派發(fā):
序號 股東賬號 股東名稱
1 00*****453 李漫鐵
2 08*****923 烏魯木齊杰得股權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
3 00*****785 王麗珊
4 00*****172 李 琛
5 08*****882 烏魯木齊希旭股權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
6 00*****605 李躍宗
7 01*****421 羅 竝
8 01*****520 柯志鵬
9 01*****033 洪茂良
10 01*****020 孫晉雄
在權益分派業(yè)務申請期間(申請日:2017 年 6 月 1 日至登記日:2017 年 6
月 8 日),如因自派股東證券賬戶內股份減少而導致委托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現(xiàn)金紅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責任與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擔。
五、咨詢機構
咨詢地址:深圳市南山區(qū)西麗白芒百旺信工業(yè)園區(qū)二區(qū)八棟公司董事會辦公
室
咨詢聯(lián)系人:羅竝、梁冰冰
咨詢電話:0755-8613 7035
傳真電話:0755-8613 9001
六、備查文件
1、公司 2016 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2、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有關確認方案具體實施時間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17 年 6 月 2 日
附件:
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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