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曼股份:獨立董事關于增補獨立董事的獨立意見
深圳雷曼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于增補獨立董事的獨立意見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關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及《公司章程》、《公司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
關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作為深圳雷曼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公司”) 的獨立董事,本著實事求是的態(tài)度,我們對公司此次增補獨立董事進
行了認真審核,審閱和了解了林慧女士的個人履歷,現(xiàn)基于獨立判斷立場,發(fā)表
如下獨立意見:
1、獨立董事候選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關規(guī)定;
2、經(jīng)審閱候選人的個人履歷,我們認為獨立董事候選人林慧女士符合擔任
上市公司獨立董事任職資格的規(guī)定,能夠勝任所聘崗位職責的要求,未發(fā)現(xiàn)有《公
司法》第 147 條規(guī)定的情況,以及被中國證監(jiān)會確定為市場禁入尚未解除的情況。
因此我們同意增補林慧女士成為公司獨立董事候選人并提交公司股東大會
審議。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深圳雷曼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增補獨立董事
的獨立意見》之簽字頁)
獨立董事:
朱建軍 張大鳴
2016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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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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