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曼股份:關(guān)于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取消減持計劃的公告
深圳雷曼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guān)于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取消減持計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nèi)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
誤導(dǎo)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2016 年 11 月 17 日,深圳雷曼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或“本公司”)收到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中王麗珊女士及李琛女士關(guān)于減持公
司股份計劃的告知函,王麗珊女士及李琛女士擬于 2016 年 11 月 23 日至 2017
年 2 月 23 日期間分別減持 4,500,000 股及 1,900,000 股公司股份,減持比例分別
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 1.286%及 0.543%。具體詳見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18 日在巨
潮資訊網(wǎng)披露的《關(guān)于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減持公司股份計劃的公告》(公告
編號:2016-089)。截至本公告日,王麗珊女士及李琛女士尚未實施該股份減持
計劃。
2016 年 12 月 22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中王麗珊女士及李琛
女士《關(guān)于取消股份減持計劃的告知函》,具體情況如下:
一、股份減持計劃取消原因及具體內(nèi)容
基于對公司未來發(fā)展的信心,為保護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權(quán)益,提升投
資者信心;同時原減持計劃的個人資金使用需求將通過其他途徑滿足,因此王麗
珊女士及李琛女士決定取消實施股份減持計劃:決定自其向公司提交《關(guān)于取消
股份減持計劃的告知函》之日起至 2017 年 2 月 23 日期間不減持其持有的公司股
份。
二、其他說明
本次減持計劃取消不存在違反《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等法律
法規(guī)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創(chuàng)業(yè)板股票上市規(guī)則》、《創(chuàng)業(yè)板信息披露業(yè)務(wù)備忘錄第
18 號: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股份減持信息披露》等規(guī)定的情況。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東李漫鐵先生、李躍宗先生、王麗珊女士、李琛
女士、杰得投資、希旭投資合計持有公司股份 186,931,449 股,占公司股份總數(shù)
的 53.44%。
三、 備查文件
1、王麗珊女士出具的《關(guān)于取消股份減持計劃的告知函》;
2、李琛女士出具的《關(guān)于取消股份減持計劃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16 年 12 月 22 日
附件:
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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