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基股份:關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減持計劃的預披露公告
湖北臺基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東減持計劃的預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
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湖北臺基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近日收到持有本公司股
份 9,120,000 股(占本公司總股本比例 6.42%)的股東富華遠東有限公司(以下簡
稱“富華遠東”)的《關于擬減持湖北臺基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富華遠東因自身資金需要,預計自減持計劃公告之日起 15 個交易日后的六個月內,
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減持不超過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016,000 股
(即不超過本公司總股本的 1.42%)。具體情況如下:
一、股東的基本情況
1、股東名稱:富華遠東有限公司
2、股東持有股份的總數(shù)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富
華遠東持有本公司股份 9,120,000 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6.42%。
二、本次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1、本次擬減持的原因:自身資金需要。
2、股份來源:公司首次公開發(fā)行前已發(fā)行的股份及參與公司利潤分配送轉的
股份。
3、減持方式: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4、減持數(shù)量:不超過 2,016,000 股,即不超過總股本的 1.42%。
其中:采取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在任意連續(xù) 90 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shù)不超過
公司股份總數(shù)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在任意連續(xù) 90 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shù)
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shù)的 2%。
5、減持期間:自減持計劃公告之日起 15 個交易日后的六個月內。
6、減持價格:視市場價格確定。
三、股份承諾及履行情況
富華遠東關于股份限售的承諾: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個月內,不轉讓
持有的公司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前已發(fā)行的股份?!?br/>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富華遠東的承諾已履行完畢,未發(fā)生違反上述承諾的
情形。
四、其他相關事項說明
1、股東富華遠東將根據市場情況、公司股票價格情況等情形決定是否實施
本次股份減持計劃,本次減持計劃存在減持時間、數(shù)量、價格的不確定性,也存
在是否按期實施完成的不確定性,公司將按規(guī)定披露減持計劃的實施進展情況。
2、富華遠東不是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本次減持計劃實施不會影響
公司的治理結構和持續(xù)經營,亦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fā)生變更。
3、若公司股票在減持期間發(fā)生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配股、回購注
銷等事項,計劃減持股份數(shù)、股權比例將相應進行調整。
4、在按照上述計劃減持公司股份期間,富華遠東將嚴格遵守《公司法》、《證
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創(chuàng)業(yè)板股票上市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chuàng)業(yè)板上市公
司規(guī)范運作指引》、《上市公司股東、董監(jiān)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guī)定》、《深圳證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guī)
及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
5、公司將督促富華遠東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規(guī)章制度的要求,合法、
合規(guī)地實施減持計劃,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五、備查文件
關于擬減持湖北臺基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北臺基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
公告原文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