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燦光電: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審核報告
公告日期:2019/4/29
華燦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
使用情況審核報告
大信專審字[2019]第 2-00470 號
大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會計師事務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電話 Telephone: +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區(qū)知春路 1 號 15/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傳真 Fax: +86(10)82327668
學院國際大廈 15 層 No. 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網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郵編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審核報告
大信專審字[2019]第 2-00470 號
華燦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全體股東:
一、審核意見
我們接受委托,對后附的華燦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貴公司”)《2018年度募
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進行了審核。
我們認為,貴公司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編制符合相關規(guī)定,在
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 2018 年度募集資金實際存放與使用的情況。
二、形成審核意見的基礎
我們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的規(guī)定執(zhí)行了審核工作。審核報告的“注冊會計師的
責任”部分進一步闡述了我們在這些準則下的責任。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職業(yè)道德守則,我
們獨立于貴公司,并履行了職業(yè)道德方面的其他責任。
我們相信,我們的審核工作為發(fā)表意見提供了合理的基礎。
三、董事會的責任
按照中國證監(jiān)會《上市公司監(jiān)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jiān)管要求》
等文件的規(guī)定編制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專項報告,并保證其內容真實、準確、完整,
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是貴公司董事會的責任。
四、注冊會計師的責任
我們的目標是在實施審核工作的基礎上對貴公司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發(fā)表意見。
在按照審計準則執(zhí)行審核工作的過程中,我們運用職業(yè)判斷,并保持職業(yè)懷疑。同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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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也執(zhí)行以下工作:
(一)計劃和執(zhí)行審核工作,以對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報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錯
報獲取合理保證。
(二)在審核過程中,我們實施了檢查有關資料與文件、抽查會計記錄等我們認為必要
的審核程序。
五、其他說明事項
本報告僅供貴公司年度報告披露時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目的。我們同意將本報告作為貴
公司年度報告的必備文件,隨其他文件一起報送并對外披露。因使用不當造成的后果,與執(zhí)
行本審核業(yè)務的注冊會計師及會計師事務所無關。
大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國注冊會計師:
中 國 北 京 中國注冊會計師: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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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燦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資金實際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華燦光電股份有限公司關于 2018 年度
募集資金實際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一)扣除發(fā)行費用后的實際募集資金金額、資金到賬時間
1、公司向吳康等發(fā)行股份購買資產并配套募集資金
經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華燦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向吳康等發(fā)行股份購買資
產并配套募集資金的批復》(證監(jiān)許可 2016[435]號)核準,華燦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
稱“公司”或“本公司”)采用非公開發(fā)行方式發(fā)行人民幣普通股(A 股)67,264,573 股,發(fā)
行價格為每股 8.92 元。募集資金總額人民幣 600,000,000.00 元,扣除上市發(fā)行相關費用(含
增值稅)人民幣 15,000,000.00 元后,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 585,000,000.00 元,本次
配套募集資金已由本次非公開發(fā)行的主承銷商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0 日
劃轉至公司指定募集資金專用賬戶。上述資金到位情況業(yè)經大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驗證,并出具了大信驗字[2016]第 2-00091 號驗資報告。
2、向義烏和諧芯光股權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等發(fā)行股份購買資產并配套募集資金
根據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證監(jiān)許可 2018[327]號)”文《關于核準華燦光電股份有
限公司向義烏和諧芯光股權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等發(fā)行股份購買資產并配套募集資金的
批復》核準華燦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采用非公開發(fā)行方式發(fā)
行股份募集配套資金不超過 187,000,000.00 元。華燦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資者泰康資
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義烏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銀華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中芯海河賽達
(天津)產業(yè)投資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發(fā)行人民幣普通股(A 股)17,346,936 股(每股面值
1 元),發(fā)行價格為每股 10.78 元,本次募集資金總額人民幣 186,999,970.08 元,扣除支付上
市發(fā)行相關費用(含稅)后的募集配套資金人民幣 10,000,000.00 元后,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
人民幣 176,999,970.08 元,本次配套募集資金已由本次非公開發(fā)行的主承銷華泰聯(lián)合證券有
限責任公司已于 2018 年 9 月 10 日劃轉至公司指定募集資金專用賬戶。上述資金到位情況業(yè)
經大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驗證,并出具了大信驗字[2018]第 2-00029 號驗資報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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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燦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資金實際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額、本年度使用金額及當前余額
1、截至2017年12月31日,向吳康等發(fā)行股份購買資產的配套募集資金已經全部使用完畢,
公司累計投入募集資金59,032.69萬元,本報告期內,公司已將結余利息66,851.39元全部轉入
公司的自有資金賬戶用于永久補充流動資金。截止2018年5月15日,該次募集資金專項賬戶已
全部注銷。
2、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義烏和諧芯光股權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等發(fā)行股份
購買資產的配套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募集資金項目支出金額合計515,034.93元,均系直接投入
承諾募投項目,其中:支付項目支出513,854.53元及銀行手續(xù)費1,180.40元;臨時補充流動資
金128,000,000.00元;募集資金賬戶在報告期內結算銀行利息73,036.70元。募集資金專戶期
末余額為48,557,971.85元。
二、募集資金管理情況
為了規(guī)范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保護投資者權益,本公司依照中國證監(jiān)會《上市公司監(jiān)
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jiān)管要求》等文件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公司
實際情況,修改制定了《華燦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該《管理辦法》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在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通過。我司對募集資金實施
專戶存儲制度,并與保薦機構、存放募集資金的商業(yè)銀行簽訂監(jiān)管協(xié)議:本公司已與獨立財務
顧問華泰聯(lián)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張家港保稅區(qū)支行(以下簡稱“中信
銀行張家港保稅區(qū)支行”)于 2018 年 9 月 11 日分別簽署了《募集資金三方監(jiān)管協(xié)議》;本公
司已與獨立財務顧問華泰聯(lián)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漢經濟開發(fā)區(qū)
支行(以下簡稱“建設銀行武漢經濟開發(fā)區(qū)支行”)于 2018 年 9 月 10 日分別簽署了《募集資
金三方監(jiān)管協(xié)議》;本公司與子公司美新半導體(無錫)有限公司、獨立財務顧問華泰聯(lián)合證
券有限責任公司、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無錫分行(以下簡稱“交通銀行無錫支行”)于 2018
年 9 月 20 日分別簽署了《募集資金四方監(jiān)管協(xié)議》。
本公司對募集資金的使用實行專人審批,以保證??顚S?。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在上述銀行開設的四個募集資金專戶,具體情況如下: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資金余額 備 注
中信銀行張家港保稅區(qū)支行 8112001012600426591 1,979,529.88 募集資金專戶(活期)
建設銀行武漢經濟開發(fā)區(qū)支行 42050125813600000909 1,358,139.57 募集資金專戶(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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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燦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資金實際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資金余額 備 注
交通銀行無錫城北支行 322000633018018039072 17,531,537.07 募集資金專戶(活期)
交通銀行無錫城北支行 322000633018018039300 27,688,765.33 募集資金專戶(活期)
小 計: 48,557,971.85
三、本年度募集資金的實際使用情況
(一) 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募集資金使用情況表詳見本報告附件1。
(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無法單獨核算效益之情況說明
不適用。
四、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
(一) 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
不適用。
(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已對外轉讓或置換情況
不適用。
五、募集資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問題
公司募集資金使用情況的披露與實際使用情況相符,不存在未及時、真實、準確、完整披
露的情況,也不存在募集資金違規(guī)使用的情形。
附件:1、募集資金使用情況表
華燦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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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燦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募集資金實際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附表 1:
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單位:萬元
募集資金總額 17,7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資金總額 51.50
報告期內變更用途的募集資金總額 不適用
累計變更用途的募集資金總額 不適用 已累計投入募集資金總額 51.50
累計變更用途的募集資金總額比例 不適用
是否已變更 截至期末 本年度 是否達 項目可行性
承諾投資項目和超募 募集資金承 調整后投資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投入進 項目達到預定可
項目(含部分 累計投入 實現的 到預計 是否發(fā)生重
資金投向 諾投資總額 總額(1) 入金額 度(%)(3)=(2)/(1) 使用狀態(tài)日期
變更) 金額(2) 效益 效益 大變化
承諾投資項目
1.高精度單芯片陀螺
否 8,000.00 7,500.00 51.50 51.50 0.69 2021-9-30 不適用 不適用 否
儀項目
2.非制冷紅外成像傳
否 10,700.00 10,200.00 2021-9-30 不適用 不適用 否
感器項目
承諾投資項目小計 18,700.00 17,700.00 51.50 51.50 0.29
超募資金投向
歸還銀行貸款(如有)
補充流動資金(如有)
超募資金投向小計
合計 18,700.00 17,700.00 51.50 51.50 0.29
未達到計劃進度或預計收益的情況和原因(分具體項
不適用
目)
項目可行性發(fā)生重大變化的情況說明 不適用
超募資金的金額、用途及使用情況進展 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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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燦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募集資金實際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地點變更情況 不適用
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方式調整情況 不適用
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先期投入及置換情況 不適用
提高閑置募集資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財務費用及資金成本,滿足公司業(yè)務增長對流動資金的需求,提高公司整體
盈利水平和綜合競爭力,符合全體股東長遠利益。2018 年 9 月 17 日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第三屆監(jiān)事
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閑置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不超
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情況
過 1.3 億元用于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不超過 6 個月,到期將歸還至募集資金賬戶。
公司獨立董事、監(jiān)事會、保薦機構均發(fā)表了同意意見。2018 年 9-10 月募集資金賬戶分次共支付 1.28 億元暫時補充
流動資金,2019 年 1 月 7 日募集資金賬戶收到退還暫時補充流動資金 1.28 億元。
項目實施出現募集資金結余的金額及原因 不適用
尚未使用募集資金用途及去向 不適用
募集資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問題或其他情況 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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